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充分利用热能,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天津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回灌工作的通知》,规定地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承担回灌开采义务。
按照地热资源规划,“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对早期形成的地热开采单井完成补建18眼地热回灌井的目标,并根据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在限制开采区,经批准有回灌能力的采矿权人应承担周边地热开采单井的回灌义务。(通讯员 吴梅 李波 首席记者 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