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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无论个人还是单位纳税人在地方税务局缴纳的税款,如果需要都可到所属地税局开具统一《完税证明》。此证明可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个体经营税收等地方性税种。不包括每年年初地税部门为单位代扣代缴纳税人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所列税目。市地税局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既是个人的完税凭证,也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国际民间交往范围的迅速扩大和国内社会信誉体系的不断完善,《完税证明》越来越成为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个人与个人诚信接触的最有效凭证。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的权利需求,市地方税务局改变过去缴税凭证是同缴税证明,或根据个别税目出具完税证明信的做法。统一印制了更具地方特色、兼具综合性和实用性的《完税证明》。纳税人如在办理或从事购房、出国、保险理赔、低保、商务洽谈、民间往来、年收入额查询等事宜中需要《完税证明》,可向所属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地税部门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可为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该证明只为申请的纳税人开具,不为其他方出具证明,一个证明可涉及多项税种,能够综合反映纳税人在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的情况。《完税证明》只作为纳税人的完税书面凭证,不得用于收取税款、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其他方面,也不作为记账凭证,纳税人不得以此凭证申请办理退税等涉税手续。
从2012年1月1日起,需要出具《完税证明》的申请人可以去其纳税的主管地税局进行办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申请表》可从“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下载”,也可以到主管地税局领取。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有本人签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一份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他纳税人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完税证明》内容涉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编号、税票号码、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时间、课税数量/计税金额、税率或单位税额、已缴或扣除额、实缴金额、开具税务机关、开具人、打印日期、编号等,《完税证明》加盖开具税务机关专用章后有效。
市地税局介绍,纳税人一般要按照对方需要的纳税时间段和税款额度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可依据申请将纳税人缴税情况精确到某日至某日期间,这既适用了纳税人办理各类事宜的需要,也有助于为纳税人保密个人信息。譬如,纳税人购房时可能只需要出具过去一年的完税情况、纳税人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可能需要出具特定三年的完税情况、进行商务活动对方可能需要近两个月的完税情况时,就无需再向对方提供更多信息。地税部门建议纳税人,不要随意提供全部完税情况,因为一些个人和部门可能需要留存《完税证明》,这样不利于纳税人保密财产信息。个人或单位如果不需要就不要随意申请开具,纳税人或用证方要妥善保管和处理好《完税证明》。(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