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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男孩,因为嗜好赌博,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在对生活失去希望后,男孩不想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占有,于是在一个小旅馆内将女友残忍杀死。昨日,合肥市中院宣判,“明珠广场小旅馆命案”被告人张海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张海波,男,1991年出生,合肥人,中专文化程度,无业。小娟是一名护士。2008年,张海波与小娟通过QQ聊天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然而,张海波一直沉迷于赌博。2010年,由于家人不同意,小娟开始慢慢疏远张海波,然而张海波却一直纠缠不放。为了让小娟避开张海波,小娟的家人还让小娟更换了手机号,并让小娟同事搬到家中与小娟一起上下班。
沉迷赌博,张海波欠下了高利贷无力偿还。2010年6月14日,张海波在家中写了一封遗书,遗书上称,自己觉得生活很累,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决定寻死,并称自己最舍不得的人是小娟。
2011年6月16日上午7时许,张海波在小娟上班途中等到小娟,并将小娟带至芙蓉路与金寨路交口附近的恒金宾馆。在宾馆里,张海波先扼住小娟的颈部,后持弹簧刀捅刺小娟腹部、颈部,致小娟死亡。
作案后,张海波带上弹簧刀及小娟的银行卡等物品,将206室门反锁后逃离现场。途中,张海波打电话告知其亲属及小娟的朋友杀人的事,随后落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海波因对生活丧失信心,竟持刀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并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海波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予严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海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