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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两节的临近,旅游市场日渐火爆,不少市民纷纷前往旅行社进行咨询,在报名参团时,也有人不少人遭遇了报名某条线路要多交几百元的额外费用,这就是旅游业俗称的“儿童费”和“老年费”。对此,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旅游中遇到上述问题,游客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进行维权。
案例一:网友“时君竹”向北方网反映,他和几位老年朋友到本市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新马泰旅游时,被告知除正常费用外,每人还要额外多交400元。
案例二:一位80后的青年人,在本市某旅行社参团港澳游,当工作人员得知该青年是80后时,也提出了要多交400元费用的要求。
据悉,以前旅游行业的“儿童费”和“老年费”,主要是考虑游客是否有消费能力,普遍以年龄为划分,比如老年人以是否退休为划分,儿童以24岁以下,无独立经济能力为标准,而现在这种划分标准有扩大的趋势,一些旅行社将有着住房、养育子女压力的80后群体,也划归了需要多交费用的行列,甚至一些旅行社会详细询问游客的职业等,以确定是否有消费能力,是否要收取额外的费用。
对此,天津市旅游质监部门表示,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因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附加服务除外)。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除缴纳正常团费外,可拒交额外费用,已交的则要旅行社开具发票或收据,或在合同上注明,保留相关证据向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投诉。(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