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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12月20日电香港特区政府20日公布经过公众咨询的旅游业运作和规管架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独立的法定机构,加强对旅游业的监管。
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成立以非业界人士占大多数的独立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负责旅游业的整体规管,处理目前由旅议会、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负责的规管及发牌工作。业界成员将包括旅行代理商、导游和领队代表。
改革方案将提高旅行代理商申请牌照的最低资本要求,以提升行业素质;为导游和领队设立法定发牌制度,以提高其专业性;设立独立上诉机制,处理针对旅监局裁决的上诉;旅监局将实现自负盈亏,其经费主要来自出境团征费、旅行代理商牌照费及内地入境团登记费。特区政府会为旅监局提供一次性拨款,以资助其初期运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20日在记者会上说,此举将有利于消除针对旅游界“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批评,以提高整体架构的独立性、公信力和透明度。“我们期望新规管制度可以进一步提升旅游业的服务素质,以及保持香港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
他指出,特区政府下一步将草拟一条新法例以取代现行的《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若进展顺利,预计会于约两年半后向立法会提交新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