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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声称移民美国之后,凤姐在网络上的曝光度一度有所下降。不过,最近,这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传奇”女子,因其扬言“我要一把火烧了美国移民局”的涉恐言论,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据称她有可能因此被遣返。而在国内,有网民因在微博上扬言去殴打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而于近日被治安拘留5天。
在网上公开说几句威胁的话,就会违法,甚至是犯罪?对此,相关法律专家认为,恐吓言语是否违法,与言论自由并不矛盾,至于违法言语,有严格的界定标准。
据传凤姐美国有难
经查全是无风起浪
最近,国内一则媒体报道说,凤姐因为扬言要火烧美国移民局,已经被美国安全机构立案调查。根据美国的法律,凤姐极有可能被控犯罪,并会被遣送回国。由于此前有留学生翟田田因有恐吓言语,而被迫离美回国的前例,凤姐在美国的前景成为一些网民热论的话题。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凤姐有难的传闻,根本是无风起浪。此事起源于今年8月17日,当时凤姐发表了一条简单的微博,说:“我要一把火烧了美国移民局。”据传这是她拿绿卡不顺利而发出的激愤之言。
然而,就在凤姐的这条微博早已淡出公众视线之时。今年11月份,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这一条希望网友一定立照留存,因为凤姐恐怖威胁烧毁美国移民局。只要现在打电话给911报案,凤姐马上会被抓进监狱。凤姐如果真的意识到严重性的话,就公开发微博,声明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恶俗炒作。否则我一定会坚持送凤姐回家。但确实不想让她进美国监狱。我还没有那么不人道。”
由于凤姐没有回应,该网友自称已经向美国警察举报,并声称凤姐很快就会被抓进监狱。但是,美国警方是否会因凤姐一句话就展开调查呢?
在国内,恐吓言行是否违法,有严格的界定。今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新浪微博名叫吴法天)的网上言论受到部分网民抨击。网名为健崔的北京市民闫某,在微博上征询吴法天家住址,想要“趁着天气尚好,去打他致双手残疾,无法再混淆视听”。在随后发布的微博中,健崔还相约其他网友在快餐店集合,一道去吴家打人。
随后,吴法天向警方报警,称有人在网络微博上实时发布拟对其攻击的信息,称要到家中登门殴打。他十分担心自己人身安全,并称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接警后,警方固定和留存证据,并锁定当事人闫某。最终,北京警方将闫某行政拘留5天。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介绍说,从个案来说,警方对闫某的处罚没有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闫某不但有威胁言语,还直播其去吴法天家的过程,其行为就构成“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而在闫某被抓后,网上很多评论认为执法不公。赵三平认为,大家不高兴的其实不是警方抓闫某,而是网上有很多威胁他人的言论,为什么别人说了没事,闫某说要打吴法天就有事,如果一视同仁,大家就没话说,但是选择性执法的话,就给人不公平之感。
其实,除了闫某在微博上说要打吴法天之外,还有著名的评论家“五岳散人”,在微博上与吴法天“约斗”。吴法天还应战,而“五岳散人”也去了双方约斗的加油站。但是,对双方的约斗,警方并未予以处理。
扬言要干违法之事
法律已有严格界定
闫某因在微博上威胁吴法天,而被行政拘留。而像凤姐这种要火烧移民局的行为,在国内是否会被抓?
答案是肯定的。赵三平律师介绍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赵三平律师认为,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言论威胁的处罚,分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个人权益两方面。从维护公共秩序来看,必须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公众平台扬言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才构成违法。如果只是朋友间交谈时随便说句“惹急了我放火烧了某某地方”,则不违法,因为这句话并未在公共场所或通过公众平台“扬言”,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当然,如果不仅仅是扬言,还有了具体行动,那就不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问题了,而是违反《刑法》的犯罪未遂或犯罪即遂的大事了。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就是第42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要被处罚。赵三平律师认为,像闫某在微博上说要打吴法天,顶多算不当言论,为什么要抓他?因为他有了行动,已经不是扬言的问题了。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则和对公共秩序的保护不同,即使没有在微博等公共平台上发出威胁,只要有证据证明在私底下有威胁言语,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心情不佳发发牢骚
抓与不抓自有标准
在大家的印象中,美国是有言论自由的,怎么现在发发牢骚,骂几句话,也有坐牢的风险了?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分析说,像凤姐这种言论,在美国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现在一些媒体的报道都是炒作。
赵三平律师介绍说,美国对恐怖言论确实有限制,但限制的是迫切的、当前的危险言论,这些言论必须是对特定的对象有迫切而现实的威胁。比如中国留学生翟田田,翟田田与其教授因为学业意见不合发生口角,其间并无任何肢体冲突。但翟田田说了“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狠话,教授报告校警,校警当天就拘捕了翟,并将他移送给警方。最终检方以恐怖威胁的罪名被起诉。
但是,检方最终把翟田田的“恐怖威胁”重罪降至行为不检人士的轻罪,再降至“小型行为不当”,相当于闯红灯一样的违规,将没有刑事案底,不影响移民。
赵三平律师认为,像翟田田的言行,属于在和校方发生冲突后的过激言语,让校方认为受到威胁,从而就有了迫切的、现实的威胁。而像凤姐这样在网上叫骂两句,根本不会有事。像奥巴马刚上任的时候,平均每天会收到30个威胁电话,联邦调查局更多的将这些威胁视为一种情报截获,只有确实构成危险的情报才是有价值的,因此大多数威胁都因为不具备现实危险而免于追究。像经常发各种粗言秽语的电子邮件威胁奥巴马全家的约翰·金贝尔,在被抓捕后辩解说,他只是在实践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已,他还说自己并不打算伤害总统,只是想引起大家注意,后来当局撤销了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