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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晶实习生史怡)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明年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民政局昨天下发《天津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此外,本社区1/5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1/3以上社区成员代表联名,可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说明罢免理由,并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