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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冯琳)日前,一男子驾驶黑色桑塔纳车遇营口道大队值勤交警突然提速超车,经查原来是醉驾。该男子两年前就因酒驾被处罚过。
12月18日21时02分,一辆牌号为津KG61XX的黑色桑塔纳小客车沿赤峰道由东向西行至南京路交口右转时,见值勤交警检查欲提速超车。交警营口道大队副大队长李天斌上前拦检,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随即将该驾驶人带至天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35毫克,属醉酒驾驶。
该醉驾者杨某得知检测结果后,拒不承认醉驾事实。经公安民警长达10多小时劝说教育,次日清晨,杨某承认了醉驾违法事实并在检测结果上签字。经查,杨某曾在2009年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3个月,交管部门依法给予杨某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杨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