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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院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工作的途径办法,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
一、构建基层审判工作新格局,回应基层司法新期待。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大力推行全体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全社会参与的“五全调解”模式,强力实行“调解双考制”。二是坚持便民为先,落实司法为民,创新推出“定时定点”、“车载法庭”、“固定审判站”等巡回审判方式,并通过审执一体化确保执行到位。三是坚持联动在先,推进矛盾化解。
二、构建基层队伍建设新模式,适应基层办案新任务。一是从严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今年大力推广中央政法委表彰的哈尔滨中院和全国模范法院大庆让胡路区法院从严管理经验,建立起“一个考评、两项监督、四严要求”的管理监督模式。二是从实教育,增强队伍战斗力。开展“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活动,坚持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在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实行“四科联考”制度。三是从优保障,增强工作凝聚力。为基层法院增补干警1338人,解决法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落实职级待遇,缓解法官断层问题,加大干部协管力度,认真落实基层法院司法改革专项经费。
三、构建基层监督指导新机制,推动基层工作新发展。一是创新司法政策指导机制,强化审判指导。通过“司法服务年”和“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以及“法官五进”活动,找准基层法院为我省调结构转方式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重点,坚持司法为民。二是创新纪律作风督导机制,强化廉政监督。以“零容忍”为理念,以“零违纪”为目标,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落实一岗双责,推行“一问三治”,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治贪力度。三是创新法院党建指导机制,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协管。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四优”活动(办案优、素质优、作风优、服务优),提升了基层法院的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