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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法院立足市情区位,针对反复出现、长期存在并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症结,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又切实可行的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和司法便民机制。
一、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打造涉诉资产阳光交易平台。2009年4月,重庆高院将所有涉诉资产的司法拍卖全部纳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通过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代替现场竞价等方式,彻底打破司法拍卖领域的“潜规则”。今年以来,继续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指导重交所研发“诉讼资产网”,目前已实现网上报名、网上拍卖,将于近期实现网上结算。
二、坚持分权制衡,构建执行权运行新机制。重庆法院坚持“分权制衡”理念,积极构建“横向分三权,纵向分四段”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最大限度堵塞“权力寻租”空间,并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建立数据中心,探索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和“网上办公”,实现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动生成,业务数据采集、案件动态分析、质效综合评估日趋精准。
四、开通“院长邮箱”,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机制。三级法院院长认真对待群众邮件,切实履行“第一接访人”责任。为确保邮件反映有效落实,全市法院将“院长邮箱”办理列入政务专项督查,建章立制、落实专人,定期督查、适时通报,确保承诺不失信于民。
五、建设“便民诉讼网络”,优化便民服务机制。为切实解决边远山区群众“打官司”不方便的问题,三年来持续建网布点,共建立便民审判站300个、便民联系点1800余个,聘请便民联络员8000余名,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今年以来,将便民诉讼网络延伸至城区街道,并在交巡警平台、行业协会等单位团体设立便民联系点,有机衔接基层综治网络,强化便民和矛盾化解功能。
六、实行“零容忍”,筑牢预防和处置腐败的制度体系。一方面开展“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的讨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针对廉政短板,坚持“制度反腐”,从制度上确保“不贪赃、不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