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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市民误入“山寨”证券公司网站陷阱,轻信内幕消息、高额返利等诱饵,加入会员炒股赚钱,70万元投资款险些“打水漂”。日前,经北辰区法院审理,曾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的该诈骗团伙成员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09年11月底,市民孟某发现上海市某证券投资公司网站发布“股票投资信息”比较准确,不禁心动并与对方取得联系。孟某听信该公司业务员编造谎言,包括公司有大量资金保障、可拉升所选股票价格、掌握内部消息、提供高额返利等虚假信息,加入会员投资炒股。公司业务员开出会员费、保证金、炒股金、验资费用等名目,短短三天时间,孟某通过网上银行多次向对方账户汇款约70万元。起初,孟某还真的收到6000元返利报酬。但没过几天,孟某发现该证券公司业务员突然联系不上,公司网站也无法正常登录,孟某意识到被骗,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查询发现,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未进行注册登记,怀疑是一个跨省市诈骗团伙所为。经查,30多岁的福建籍男子王某持有该公司数名业务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在被害人汇款期间,分多次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提取,后将赃款转交给其他同伙。2010年2月,公安机关将涉嫌参与诈骗的王某抓获。后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今年7月再次被警方抓获。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已落网判刑,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得以追回,其他涉案人员仍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
今年11月,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提出自己没有实施诈骗的辩解,因其在与他人实施诈骗期间提供信用卡、费用结算等帮助,应以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论处。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