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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记者卢杰
在海南省文昌市重兴镇,有位“80后”调解员,他就是重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镇人民调解员龙登亮。
2009年,龙登亮来到司法所工作。为了尽快进入角色,他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同时向老调解员虚心学习。很快,他就掌握了工作方法技能,成为行家里手。两年里,他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131起,成功率达96%以上。
2010年3月,镇司法所所长被抽调后,司法所的工作就落到龙登亮肩上。为了工作,龙登亮几乎放弃了中午休息的时间,吃好午饭就“下村”成了他的习惯。
今年9月5日,龙登亮现场调解两村民园地边界纠纷。劝解中,一位村民突然掏出一把石灰撒向对方当事人,并将汽油泼向对方。闻到浓浓的汽油味,龙登亮毫不犹豫地挡上去,大部分汽油泼在了他身上。失去理智的村民竟然点燃汽油,龙登亮即刻成为“火人”,龙登亮全身烧伤面积达20%,为Ⅱ度烧伤。
有人问龙登亮“引火烧身”后不后悔时,他说:“任何一个司法助理员都会这么做,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