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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京市建邺区的年轻女子蒋某原本经营着一家小饭馆,由于赌博欠了10万元外债,她将自己的小饭馆转让抵债,丈夫也为此与她离婚。虽然每月丈夫会寄给女儿400元钱生活费,但没有稳定职业的蒋某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变得十分拮据。
当蒋某在电视上看到别人花2元买彩票中了100万元大奖后,她决定撞撞运气。没有存款的她听说办信用卡可以透支钱,遂于2007年1月至10月间,先后在南京市的6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将卡激活后透支使用。一年下来,她前后共计透支4万元,全用于购买彩票。
钱花光了,大奖也没中,银行的透支款催缴单却纷至沓来。在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归还银行欠款后,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逮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蒋某的父母和前夫都表示无力为蒋某向银行偿还。近日,蒋某因持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被建邺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面对牢狱之灾,毫无心理准备的蒋某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她12岁的女儿也没人照顾了。”建邺区法院法官王志红向记者介绍道。
[法官说法]
不知游走在犯罪边缘
建邺区法院法官陆真国是蒋某一案的主审法官,他在做审判预览时发现,被告人蒋某的工作和家庭状况与他审理的另外几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有很多类似之处。
这些信用卡诈骗案的被告人以无业、低收入、年轻人为主,他们对于信用卡透支的风险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公安机关传讯前还茫然不知,直到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坐在法庭上,才翻然梦醒。
据建邺区法院院长汪敏介绍,从该院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信用卡诈骗案件发案呈上升态势。截至2011年6月,建邺法院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数同比去年上升650%,涉案被骗金额过百万,被告人中南京本地居民8人(其中只有4人原有稳定工作),年龄层集中在30至44岁之间,其中有两名被告人(均为非本地居民)同时具有假冒他人信用卡诈骗行为。
这些信用卡诈骗案的被告人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他们一般同时持有几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这些被告人在申请信用卡过程中,为让银行相信其具有偿还能力,往往采用虚构工作单位和薪资等手段通过银行核准。当产生透支、欠款不还等行为后,他们非但无力返还透支款,还采取了继续申领新的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来维持自己的资金需求,全然不知这样的行为会越陷越深,终将演变成经济诈骗犯罪的严重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