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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潘从武本报通讯员杨明
“你的事情这样解决,还有问题吗?”
“我不上访了,还要宰只羊请你们吃饭,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
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检书记杨益忠协调解决了农民雷斯肉拉的诉求后,参与调解的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2010年12月,某单位因工作需要,在补偿了雷斯肉拉家一万多元后,依法砍伐了他家的24棵树,并在那里建起了办公场所。被砍伐的树木放在单位的院子里,说实话也没什么用。但对雷斯肉拉而言,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就这样扔在那里,让他怎么也想不通。今年,雷斯肉拉实在忍不住了,便去找主管此事的乡领导讨个说法。
杨益忠听了雷斯肉拉的诉说,认为他把树木要回来的要求也不过分。于是,杨益忠便召集了村民代表及司法、农经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该单位领导面谈。杨益忠作为雷斯肉拉的代理人向该单位领导讲清实情,也讲了道理,该单位领导听后觉得情法上都在理,当场答应了雷斯肉拉的要求。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上阿图什乡结合本地实际,推行“三调两会一报告”矛盾调解制度,实现把纠纷化解在乡村解决在基层的目的。“三调”就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两会”是矛盾纠纷(信访)专题党政联席会和矛盾纠纷(信访)专题党委会,“一报告”则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的矛盾纠纷(信访)专题报告。
这“三调两会一报告”在实践中执行起来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一旦有纠纷发生,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通报派出所,组织力量进行人民调解。如果经村委会两次调解未果,则由村党支部开具“矛盾纠纷(信访)联调介绍信”通过乡政法综治中心进行行政调解。
杨益忠说,乡里学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有12人,他们在解决民间矛盾纠纷中发挥了“专家”的作用。
但凡经乡行政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不成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任意在这12人中选一人为自己的无偿代理人,在调解程序中,由乡政法综治中心邀请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代表、村民代表及司法、农经、土管等相关人员参加,对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最后在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签字后结案。
这种形似“仲裁委”的调解,既达到民心所向的效果,又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减少了上访量,降低了社会风险。据统计,目前该乡采用这种形式已调解结案纠纷20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