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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先进文化引领法院工作的方向,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找准文化建设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一是注重文化建设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增强能动司法保障和服务大局的工作实效。二是注重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助推力。三是注重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将党建工作进行量化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四是注重文化建设与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夯实人民法院的工作根基。五是注重文化建设与转变作风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开展服务群众“五个一”活动,自觉实践司法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载体建设,搭建好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平台。投入8000多万元在116个法院建成“文化五室”(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总面积近5万平方米,打造普法宣传、廉政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仅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自治区三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成148个“科技审判法庭”。
三、强化制度文化建设,确保公正司法。根据边疆民族地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形势,与相关管理部门、主管机构建立化解行政争议、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行政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法官与律师活动等多种联动司法化解矛盾工作新机制。
四、狠抓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洁司法。全区各级法院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干警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职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