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讯(记者李淼孔红星)26日,滕州市法院对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榆荃在社会上纠集无业闲散人员后,在2004年至2010年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采铁矿、注册公司、非法经营、违法抢建、竞拍站场等大肆聚敛财产,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特征。
主犯沈榆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61万元。张勇等1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