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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交礼金的额度来看,平均到每个人身上量还是很大的,这说明腐败金额在不断上升。通过类似的专项检查无疑能够起到威慑作用,但实际上按照规定,不需要检查,只要是收到礼金,首先应该拒绝而不是接受,如果当时没有办法拒绝也应该及时向组织上交,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中央检查组来了再上交?”王敬波说。
此外,王敬波还认为,类似的自上而下的检查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也有其局限性,“因为自上而下的检查其等级和效力是逐级递减的,很可能会存在没有被检查到的情况或者胆大妄为无视这种检查的情况”。
通过此次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业内人士期待能够有更深入持久的反腐举措出台。
“廉政准则针对的都是近年来的新型贿赂方式和敛财方式,有的是不正之风,有的是腐败犯罪。”林喆说,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在廉政建设的立法立规方面的执行力度正在逐步加大,中央对于制度反腐的长期规划“很有章法”。
“目前,反腐败领域的许多规章包括廉政准则,都是以党规的形式出现的。现在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制度反腐的经验,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以党规的形式出台规定,再通过党内的检查和相关措施督促其执行,一旦成熟了就会提升到法律层面,成为更为刚性的约束。这是近年来我国在廉政建设方面摸索出来的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林喆说。
王敬波则建议,在开展自上而下检查的同时,也应该开辟其他的监督渠道。
“有效的监督方法,除了自上而下的监督外,还应该有自下而上的监督,来自公众的监督可以弥补自上而下监督的不足。一些领导干部报告了自己的情况,但类似的情况还应该向社会公开,只有在向社会公开的情况下,才能够引入真正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如果没有社会公众的参与,目前这种反腐形式的不足和弊端还是会存在的。”王敬波说。(记者杜晓实习生严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