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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1年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解读了高院为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所推出的新举措。据介绍,2011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共新收一审民事案件95186件,同比上升9.26%。其中,增幅最大的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今年1至10月全市新收一审房地产开发经营类案件3193件,同比上升51.77%。其中,新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2174件,同比上升72.4%。
市高院民一庭庭长刘莉分析称,新收一审案件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一是转型社会的格局调整。当前社会结构调整的加剧,社会矛盾触点增多,导致民事案件增多。二是宏观政策变动的影响。三是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引发纠纷进一步增加。四是新法出台的影响。
与各类民事案件普遍呈上升趋势不同,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990件,同比下降31.40%。案件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市近年建立的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大调解机制发挥作用。
会上,市高院副院长张勉还宣布并解读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指导意见》,提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准确、审判程序规范、调解合法自愿、法律适用正确、利益平衡妥当、文书说理充分、判后答疑到位。(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