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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明年1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
近年来,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自行车被盗问题,一直是市公安局下大力量整治的重点。2010年,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被纳入全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为从根本上解决自行车被盗这个全国性的难题,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出台并实施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努力实现强化源头管理,降低非机动车被盗案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目前,本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近300家,销售网点755家,可以上牌照的品牌车型涉及33个品牌256个车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前刻制15位编码,像居民身份证号码一样,不会产生重号。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非机动车辆时应选购刻有15位编码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在销售网点购车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网点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当场进行登记、录入。对于纳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当场安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