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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河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联合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津矫正〔20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假释罪犯交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建立和完善释解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加强了与监所的联系与配合,巩固衔接机制,落实帮教和矫正措施,使全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释解人员1113人,社区服刑人员420人,这些人员未发生一起重新犯罪,为加快本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落实《天津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的衔接工作中,组织、动员其家庭成员或组织村(社区)代表到监区共接回释解人员“一般帮教对象”817名,接收重点帮教对象155名。芦台镇北胡村刘某因盗窃自行车被劳教,劳教前就精神偏执,其父母精神也不十分正常,为此,劳教所也觉得非常棘手,经县安帮办与镇、村两级多次协调,使这名解教人员得到了很好的安置,现在生活基本正常。俵口乡后辛村郑某,因抢劫、绑架被判13年徒刑,今年4月8日释放。到县安帮办,反映自己虽然患有心脏病,但想自食其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村里正在对外承发包土地,希望获得帮助。县安帮办对他进行了鼓励,并积极为他多方协调。经争求乡党委政府意见,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后,已经得到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在巩固提高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假释罪犯交接管理、服务工作力度,实现无缝衔接,防止脱管漏管。1-11月共接收假释罪犯13名,全部在矫正办派专人监督下按程序进行了移交,未出现任何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