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新华社电29日上午,长沙市依法举行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制造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爆炸惨案的刘赘衡等一批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
2010年7月30日,位于长沙城区的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7人受伤,2010年8月8日刘赘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落网。
爆炸犯刘赘衡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业务不善,认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刘犯于2009年9月下旬即决意炸死彭某及所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的工作人员。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犯窜至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