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制权、强责、查险等措施,构建起“四化”防控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实现廉政职责法定化。将廉政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三定”方案,实现廉政职责法定化。对照法律法规,对个人、内设机构和单位的职权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并修订成册,彻底解决岗位缺失、职权不清、职责交叉等问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对廉政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和个人岗位,并将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责任主体,统一纳入“三定”方案,使每个岗位有职责、风险有评定、督查有依据。
二是强化制约监督,实现职权配置科学化。把优化职权配置作为防控根本,通过转权、放权、削权,对政府职权“瘦身”的同时,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等进行合理分解,强化监督制约。据统计,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全市今年共取消、转移和下放18个部门32项职权,分解部门内部职权162项。同时,按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对重要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如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市编制总额控制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审计局内设机构、编制和职数,将市审计局原经济责任审计处升格为经济责任审计局。
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组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形成了“管办分离”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了标后监管、失信惩戒等近20项制度;率先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应用CA数字认证体系,评标专家库人数增加至1293名,专业类别扩大到34个,工程建设领域发案率明显下降。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43个部门全部完成职能归并改革,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处,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办理,并逐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基本形成了“批管分离”体制。据统计,全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488项增加到768项,平均审批环节由4.3个减少为3.7个。同时,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和电子监控中心“1+1”监察模式,推出“三色卡”、现场踏勘、联合会审验收等措施,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四是引导群众参与,实现防控格局社会化。在“廉政经纬”网站开辟“廉政风险网络监督”平台,公开32家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能、廉政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廉政风险网络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综合评价528条,意见建议156条,投诉举报1件,发出风险预警23次。在县级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立31个监测站,300余个监测点,组建450余人监测队伍和150余人的风险分析队伍。同时,各地各部门通过建立“短信、彩信”举报平台、官方微博、廉情积分动态公示牌等,全天候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柯城区建立了廉情积分制度,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制作积分动态显示牌,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合力。
(据浙江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