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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官的智慧和真诚,化解了困扰多年的股权纠纷,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衷心地感谢法官!”今年12月20日,签署完调解协议,湖北省天门市泵业公司董事长朱某向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道出发自心底的感谢。一起跨越13年,涉及15名股东,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的股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一家面临困境的企业焕发了生机。
1998年,原天门市水泵厂企业改制,朱某、何某等11人共同出资成立天门市泵业公司。经多年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畅销国内外,成为业内知名且拥有多项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发展期间,4次融资扩股,但因未对各股东出资性质及持有股份比例形成股东会决议,致使股东与公司、股东之间对出资额及所占股权份额产生争议。因涉及利益大、矛盾尖锐,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为解决该纠纷,地方党委政府多次调解,历经三年多仍未解决。出资最多的股东何某于2010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在公司的股权份额。
为了厘清长达十余年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经过两次开庭后,民二庭负责人肖淑云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深入泵业公司,仔细查阅股东出资财务账目、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历次股东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征求全体股东关于公司出资情况的构成、如何确定股份数额和各股东所占比例等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寻找解决策略。
作为一家当地知名企业和纳税大户,如何通过案件的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继续发展壮大?副院长郑同联要求合议庭作为首要问题考虑。合议庭确立了尽可能调解结案,在调解方案中将公司发展放在第一位的工作思路。
结合股东们十几年在公司付出的心血、对企业都有不舍的感情的特点,肖淑云和合议庭法官分头找股东们交流,劝说股东们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出发,不计小利,使公司做大做强。考虑到泵业公司作为地方的支柱企业、纳税大户,法官主动向天门市委、市政府介绍案件审理情况,争取支持。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苏哲对泵业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公司当前的主要症结是股权分散、股东之间相互不信任,致使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受限、市场竞争力下降。制定调解方案时从公司的发展出发,必须规范公司的管理,使股权相对集中。合议庭提出4种调解方案供全体股东选择,最终确定由公司董事长朱某收购原告何某的股权。
调解方案确定后,朱某与何某主要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由于所涉利益过大,双方出现僵局。合议庭再次合议后认为,不妨通过判决的方式先确定何某的股权份额,让双方当事人对股权份额有一定了解后,再进行判后调解。
准备宣判前,苏哲再次召集双方,从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公司发展大局考虑的角度,希望达成和解。当事人被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动,同意法院继续组织调解。郑同联、肖淑云与合议庭法官一起召集双方反复讨论修改调解方案,差距一步步缩小。
今年11月17日,经过艰难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天门市泵业公司董事长朱某出资1820万元收购何某所持有的股权,何某的股东权利由朱某承继。
历经两次庭审,三次到企业调查座谈,四次接待当事人到访,十余次组织协商调解,最终促使案件和解,法官们露出会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