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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现场。顾 颖 摄
如何才能进一步缩小外部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与自我认识间的差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工青妇代表、普通民众等30人作为特邀监督员。并且,尽力搭建不同形式的监督平台,便于他们深入法院工作,给法院体检。自2009年初至今,该院组织座谈5次,前后有111人次参加;旁听案件庭审15场,110人次参与;参与执行回访案件17个,32人次参加。特邀监督员对该院各项工作切切实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放平台诚邀监督
每隔半月,上海一中院的特邀监督员们总会如期收到来自该院的信件或者电子邮件,详细列明接下来两周所有案件的开庭信息。
特邀监督员可以选择任何一起案件,随时随地来到法院进入庭审现场。
不仅如此,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难点案件,他们还会接到该院的邀请函,获知案情要点的同时受邀到庭旁听。
对于每一位特邀监督员来说,该院永远敞开大门欢迎他们的到来。
2007年的“社保资金系列案”、2009年的“周小弟雇凶杀人案”,直至去年的“力拓案”,这些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旁听席上,都有特邀监督员的身影。
监督不仅仅限于庭审。特邀监督员们还直接参与到该院的各项工作中。
在该院的“公众开放日”,特邀监督员受邀到法院参观。不但有工作人员为监督员们讲解该院的审判工作情况,特邀监督员还到庭审现场观摩案件公开审理和宣判活动,了解法院整体的运作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就公众开放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发表自己的建议。
该院信访工作是否确有成效?特邀监督员受邀共同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的窗口接待,监督协助矛盾化解工作。
院长接待日和院长网络在线接待如何进行?特邀监督员一起来“坐堂”,全面了解案件成因和特点,让化解工作“透明化”。
上海高院部署“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即便只是内部评查,该院也不惧“家丑外扬”,让特邀监督员一同来评价和发现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半年度一次的执行案件回访,特邀监督员全程参与,群众对该院执行工作的反馈一览无余地置于监督员的眼前。
正是这样一个个开放的平台,让特邀监督员能够亲历法院内部工作。
同时,也让上海一中院有更多的机会来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拾遗补缺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透视镜”体检法院工作
“我们不仅要让特邀监督员参与到法院的日常工作环节,还要主动向他们提供‘放大镜’‘透视镜’,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该院院长孙建国在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后说。
该院监察室设计印制并于每年年初向特邀监督员发放的三张表,便是交到监督员们手中的三枚“透视镜”。
一份《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反馈表》旁听案件庭审,供特邀监督员就公开审判、法庭秩序、法官仪表、规范用语、庭审驾驭等十多个方面一一进行评价,而《信访接待情况反馈表》和《日常工作情况反映表》则分别涵盖了涉讼信访工作和法院内部日常工作直至工作规范制度健全。
该院一直秉持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揭开社会与法院之间的所有屏障和隔膜,让特邀监督员无限接近法院工作的真实状态。
就拿该院坚持运行了六年的执行回访制度来说,群众对执行案件质效的满意度低是众所周知的,但该院有勇气自暴其短,邀来特邀监督员听取执行案件当事人对执行法官个人、执行程序的评价。
反馈的意见既有对法官勤勉自律的褒奖,也不乏对联系约见法官不便、取款手续烦琐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而这些声音无一例外地呈现在特邀监督员面前。
2010年10月的一场关于司法公开的座谈,吸引了从基层组织干部到律师界、高校教授等从事不同职业的特邀监督员的参与。
群众对司法公开有些什么样的诉求,法律职业群体对法院工作还有什么批评建议,该院向特邀监督员们主动纳谏,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该院几个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部门分别向来宾介绍诉讼服务、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不同领域的工作举措,诚恳的态度和开放的形式,让监督员们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透视”出见解,监督员们纷纷敞开胸怀,提出各自的建议和希求:“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科学处理好法律和民意、民生、社会和谐的关系,提高社会认可度”。
-落实反馈回应质询
一个个平台在特邀监督员和法院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该院为每位特邀监督员都订阅了人民法院报,以供监督员们了解法院全局工作。
每季度由该院监察室编发的《特邀监督员专刊》,则承载着法院与监督员们之间就具体工作进行联络与沟通的功能。
监督员们对法院工作的疑问、建议通过这些平台适时反馈到该院的各个对应部门,而这仅仅是监督办理工作的序幕,接下来便是对建议的反馈和全面落实。
通过这些载体,该院向特邀监督员通报该院的重大工作事项,并指定专人对特邀监督员的信件和邮件进行查收和回复,以确保能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特邀监督员。
2010年,该院就向特邀监督员寄发各类联络书信200余封,互发电子邮件700余件,保持着与特邀监督员们的畅通互动。
即使有特邀监督员职务调整、工作变动,或者住址变化和电子邮箱更改等情况出现,工作人员都会及时更新相关讯息,确保沟通无障碍。
该院办理监督反馈始终秉持件件有落实、定期有反馈、按期能办结。
对特邀监督员关注的案件,按要求填写《特邀监督员关注案件处理单》,由监察室领导审核拿出初步拟办意见,再由院领导批准后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处理中,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由监察室负责与特邀监督员进行沟通,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而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则由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承办法官与特邀监督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着力从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方面,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对特邀监督员就该院具体工作提出的监督整改意见,由院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解决,并由监察室将整改意见及时予以反馈。
目前,该院正在不断尝试搭建更多平台、畅通更多渠道,让“编外”的特邀监督员成为大力推动该院工作的“内参”。
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特邀监督员来信来访67人次,关注和督办案件12件,监督办结9件。
执行监督助推器
围绕审判一线工作,该院组织特邀监督员们旁听案件庭审和参与信访接待,选择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先后组织28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了由高院组织二中院审理的“11·15”静安特大火灾系列案件。
监督员们普遍认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对有效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提升法院社会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院根据年度参与信访接待计划,还组织安排30余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与院长接待和信访接待,直接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参与接待后填写《特邀监督员信访接待情况反馈表》所反馈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该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加执行案件信访接待,追踪监督成为加强执行案件监督的又一助推器。
根据最高法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要求,该院在继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信访接待后又邀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加了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加以点评,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为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与该院执行案件异议听证和回访当事人活动,通过研讨和回访,提升了事实认定环节的专业层次,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扩大了执行公开的范围。
在该院组织的公开选拔审判业务庭副庭长领导岗位竞岗面试工作中,也邀来特邀监督员参与。
监督员既担任面试考官,又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为加大申诉审查公开听证力度,该院又进一步拓宽听证方式,在多起申请再审案公开听证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一同参与案件听证,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凡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来信来电反映该院审理的案件,该院都会让他们及时填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关注案件处理单》。根据来信来电意见,监察室领导审核拿出初步拟办意见,再由院领导审批后交相关业务庭办理,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
在案件审结前后,监察室都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进行电话沟通。如遇案情复杂,监察室还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承办人共同接待来信来电人,重点做好相关释明工作,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随着沟通渠道的拓宽,该院将维护网络交流平台、保持沟通联系渠道畅通作为办理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收集全院各个部门工作动态,归类整理后编辑印发刊物,及时报送法院信息,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对该院工作有个全面了解,既增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又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