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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临近,4名男子以向商户推销鞭炮送“财神”为名,敲诈勒索商户钱财。
2011年12月29日16时许,公安塘沽分局胡家园派出所接张某报警:4名男子对其进行敲诈。张某在胡家园经营一家小超市。当天15时30分,4名男子各自抱着一挂鞭炮走进超市,向张某推销并声称“送财神”,每挂鞭炮500元。张某拒绝购买,4名男子便言语威胁:“看着办!不买就砸店,后果自负。”张某只好拿出500元买了一挂鞭炮。待4名男子走后,张某打电话报警。16时15分,胡家园派出所接辖区某小饭店报警,称4名男子进门后向老板“送财神”并附送一挂鞭炮,言语威胁让老板拿500元买平安。经讨价还价,饭店老板给了4名男子200元。
经调查,两起强行“卖鞭炮案”属同一团伙所为。16时25分,派出所再次接到一起强行“推销”鞭炮警情,民警及时到场抓获4名嫌疑人。经审查,嫌疑人分别为曲某、刘某、王某、李某,他们经常在一起上网、吃喝玩乐。由于没有正式工作,4人很快花光了手头存款。为获取钱财,曲某提议他们购买一批鞭炮向商户“推销”,若商户不应,遂言语威胁。4人已敲诈勒索2000元。
目前,4名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记者吕献峰通讯员赵永明张易廷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