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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段茂兵:“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最高奖励标准,应由20万元增至50万元以上”
重庆晨报讯(记者罗强)“小悦悦”事件,曾让无数人为之触动、反思,在网络上更是掀起了一场“拒绝冷漠”风暴。而社会道德、良知,也成为了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市人大代表段茂兵建议,修改《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对于见义勇为者,不仅要给予更好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见义勇为者家人也应该适当地奖励,以此唤起更广泛的公民道德意识。
谈见义勇为他全用真实案例
小悦悦事件中,有些人的冷漠,招来了无数网友的“群攻”。然而,在这当中,也有一些反问的声音,“如果是你在现场,你会冷漠吗?”
段茂兵的这份建议,主题虽然是谈见义勇为,“这其实也是在呼唤良知,拒绝麻木。”段茂兵这份建议长达3300字。
翻开建议,这里不光对为什么要修改见义勇为条例,给出了自己的理由,段茂兵还列举了多个与道德、与良知有关的案例,如小悦悦事件、彭宇案等七八个案例。
“我就是想要用这些真实发生,曾引发无数人参与讨论,触动人内心的例子,说明这个事的重要性。”段茂兵希望以此促使这一建议能尽早、尽快地得到落实。
给见义勇为者更丰厚的奖励
“虽然道德、良知不能用物质衡量,但对于那些见义勇为者,就应该在精神鼓励的同时,在物质上给予更为丰厚的奖励,激发人们的社会公德心。”段茂兵说,一个偌大的社会,扶不起一个老人,扶不起一个小孩?究其缘由,是见义勇为者的后盾不够坚强,见义勇为者过多地承担法律、经济风险。遏制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现象可行的办法,就是大力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作为法律界的代表,段茂兵的建议提得很直白,“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最高奖励标准,应由20万元增至50万元以上。”
“见义勇为的奖励标准,跟不上时代,会伤着英雄们的心。”段茂兵建议,“在修改这一条例中,对于见义勇为者受伤,或是死亡,其家属也应纳入保障、救助对象,给予见义勇为者同等或是相近的精神和物资奖励。”
建见义勇为免费法律援助制
在提倡社会公德,倡导爱心,呼唤英雄的同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心术不正的人诬陷“见义勇为者”。
针对这样的案例,段茂兵在建议中提出,“完善司法制度,由政府相关单位牵头,建立一个为帮助见义勇为者的免费法律援助制度,排除因见义勇为遭遇‘碰瓷’而走上法律诉讼的经济、精神困扰。”
段茂兵还建议,制定相关制度,对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人,要给予严厉惩处。
重庆晨报记者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