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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需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
7月1日前不进行检验的车辆,可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黄绿标”。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黄标车”治理方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本市决定从2012年1月10日起,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包括“绿标”和“黄标”两种,“绿标”是符合环保标准车辆的简称,而“黄标”则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据统计,在本市200多万辆机动车中,“黄标车”还有近30万辆,所以淘汰“黄标车”被列入本市重点治理空气污染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治理方案,本市将分步骤淘汰“黄标车”,此次在全市范围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治理“黄标车”的第一步。
据了解,此次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范围包括,凡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均可申领标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种,每个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保部统一监制。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绿标车;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黄标车。
对2012年7月1日前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
2012年7月1日前不进行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可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黄绿标”。
据介绍,黄绿标免费发放。具体申领事宜可登录网站查询: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ve)。(记者张鸣岐 通讯员闫平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