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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建明报道耕地被征后没了生活来源,但还能领到与城里人一样的“退休工资”,本溪市7797名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了现实。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2007年,本溪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但由于原《暂行办法》保障方式单一,待遇水平低,未能彻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被征地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很低,该政策实施3年以来,全市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仅为577人。
针对原《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溪市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研究制定了《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被征地农民普遍年龄偏大、困难人员多的实际,实行了保障方式多样,缴费标准低、方式灵活,待遇水平相对较高的保障办法,并规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同时,对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征地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提供了两种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方式,本溪市人社部门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做到即报、即审、即核、即发,有力地促进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暂行办法》实施仅一年时间,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即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去年11月30日,全市已有7797名被征地农民参保,累计缴费9590万元,其中,3372人享受到了养老保障待遇,较好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