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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
据报道自2008年至今,李某华从山东潍坊流浪到广州、深圳,用榔头砸头的方式,先后将七名失足妇女砸成了重伤,直至日前被深圳宝安警方抓获,他衣服上还有着残留的血迹。李某华认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锤击失足妇女是为了“清理劳务市场,维护社会秩序,人人劳动干活”。
1月7日晚上7点多,深圳宝城7区甲岸村一条偏僻的小巷里,失足妇女阿玲准备返回住处,就在距她租住地不到500米处,背后响起一阵紧凑的脚步声,她连忙扭头,借着昏暗的灯光只看到一名男子颌下显眼的络腮胡,紧接着头上一阵剧痛,她还来不及呼喊就瘫倒在地。过了20多分钟,一名路人发现了受伤的阿玲后报警。在晕厥过去的那一刻,阿玲想起:不久前曾和这名男子有过一次性交易。
经过调查,民警很快掌握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作案的是一名30多岁的流浪汉,身穿一件邋遢的蓝色西装,蓄着络腮胡。1月10日晚上9时许,在民警连续蹲守了两天之后,嫌疑男子被警方控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榔头一把。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华(男,35岁,山东潍坊人)交代了犯案过程。李某华说,从2008年开始,他在老家发现很多发廊和按摩院不正规,有很多妇女卖淫现象,他觉得这样很不好。为了检验那些失足妇女是不是真的在卖淫,他会先和这些失足妇女发生关系,事后以再次进行交易的方式,将失足妇女骗出来,在偏僻处用榔头猛砸她们的头部,直到倒地不能动为止。失足妇女身上有钱的,他就据为己有,作为“活动资金”。因为身份证丢失,他一直到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