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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本市昨天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5年,本市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钟以上发出,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
今后,天津市为了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比如科学布设风廓线雷达、雷电探测站、海洋气象观测站、GPS/MET(GPS气象学)观测站以及土壤水分监测等设施,加快推进天津城市大气边界层观测系统工程建设,建成本市气象灾害综合立体观测网,实现对本市主要粮食蔬菜产区、重点林区、生态保护重点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
此外,气象部门与交通港口、水务、通讯、电力、旅游等部门共同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务、海洋、交通港口、公安、地震、环保等部门联合共享的山洪地质灾害、风暴潮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全市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建设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气象灾害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暴雨(雪)、雷电、强对流天气等突发性、局地性灾害天气的实况监测和预报预警。加快建设城市运行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为城市大型活动举办提供有效气象保障服务。目前本市的短时天气预报能发布未来六小时的天气状况。此外,还会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
此外,本市还将加强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协调各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重大和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和快速发布“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此外,本市还将健全预警联动机制。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房管、环保、交通港口、铁道、海洋等部门及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实现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的实时共享。记者金学思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