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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秋凌通讯员位书贤)昨日,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9%,涨幅继续回落,较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7.9%,非食品价格上涨3.5%;消费品价格上涨5.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8%。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
八大类商品
“七升一降”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看,2011年12月份同比价格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衣着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较多,分别上涨7.9%、6.5%和5.6%;其次是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烟酒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涨幅分别为3.9%、3.3%、3.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6%;只有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降幅为0.2%。
食品类和居住类
仍是推高物价主因
调查显示,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仍是影响总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食品价格和居住价格一直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1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9%,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51.0%;居住类价格上涨5.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8.4%。两者仍然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