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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由于开发商和工程承包商之间的扯皮,致使农民工无法拿到自己一年多的血汗钱。春节将近,他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本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连续六天的调解,终于说服开发商,由他们向涉案农民工支付500万余元工资,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另案解决。法官表示,企业不应将由于他们之间矛盾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转嫁给农民工。涉案农民工必须在年前拿到工资。
2011年12月,几名在武清区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农民工代表来到政府清欠办,反映开发商和承包企业欠下500余名农民工一年半的工资。马上到年底了,工人们都急着回家,但开发商和承包企业都不能给付拖欠的工资。这些农民工来自河北、河南和本市,被拖欠的工资高达500万余元。当地清欠办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但由于开发商和工程承包商矛盾比较尖锐,都不肯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政府部门将该事移交到法院,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武清区法院豆张庄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进入了工作状态,并组成了由庭长刘仲祥为首的工作小组。随后,法官们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查明,涉案住宅小区系本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高端别墅住宅小区,其工程分包给五六家施工单位,一期工程已经于12月份竣工,但开发商对于已竣工的工程未及时验收,因此一直未支付相关工程款。眼看到年底了,工地上的农民工急等发放工资回家过年,但他们对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的争议不知情。而且工地生活条件较差,天气严寒仍住在没有取暖设备的工棚里。法官们还发现,涉案工程层层分包,而且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承包商,都未能向农民工提供完全的基本保障。而这些农民工几乎都是从事土木工程、水暖安装等沉重工作的。
查清事实后,法官决定庭前介入调解。法官们认为,一定努力促成该案达成调解,让辛苦劳动了一年多的农民工在回家过年之前拿到应该得到的工资。法官首先指出了涉案单位在农民工基本保障方面存在的错误,并要求他们及时整改。然后向他们阐明,不管企业之间存在什么矛盾,都不应将后果转嫁给农民工,更不能让他们拿不到一年多的血汗钱。在工作中,法官要求相关各单位搁置争议,先解决民生问题,对于能够确定的工人工资数额及时支付,并组织开发商、施工单位及工人代表见面调解。经过法官连续六天的持续努力,涉案开发商终于同意,由于他们先行支付500万余元农民工工资。达成调解后,该企业当天就将这500万余元工资交到了法院。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后,农民工们都非常激动。农民工小李表示,能在回家之前拿到工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事实证明,依法讨要拖欠工资是正确途径。据法官介绍,涉案企业之间关于该500万余元工资的承担问题,将另案进行解决。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于晴通讯员于元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