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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妇女申某万万没有想到,她发了3个月的招嫖卡,赚了8000元,结果被判刑两年半。与申某一起被判刑的,还有她的32名同伙,这些人均于昨天被丰台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缓刑不等。
团伙“老大”年后将判
71人的卖淫团伙中,昨天被判刑的33人,均是其中罪行较轻的案犯。据悉,其余案犯包括“老大”崔某和杜某,以及招嫖卡的制卡人员、在组织卖淫中所起作用较大的案犯。团伙“老大”因涉及是否属自首或是否有立功表现的问题,而被退回补充侦查,而其他未宣判的案犯,丰台法院将在年后宣判。
这个卖淫团伙的“老大”是43岁的崔某与28岁的杜某,均是沈阳人。2007年至2010年期间,崔某伙同杜某共同管理12名卖淫女,并接收发卡招嫖人员介绍的客源安排卖淫女,2010年后主要由杜某管理卖淫女和接收发卡招嫖人员介绍的客源安排卖淫女。
4年间,两人控制的下级发卡招嫖人员数量近70人。发卡招嫖人员告诉杜某地点和价格后,由杜某安排卖淫女去上述地点接活,将卖淫款带回来交给杜某,杜某分给卖淫女提成款,每次卖淫所得给她们200元,再扣除近40%的管理费。卖淫女一个月要交1000元的管理费,每天卖淫2到3次,剩余钱款是杜某的收入和发卡人员的提成。
抓捕过程像警匪电影
因该团伙人员多、住所分散,警方难以逐一认清嫌疑人。但去年5月,警方获知,崔、杜即将结婚,并举行大型婚礼,团伙成员都将出席。警方决定潜入婚宴,“对号入座”。
去年5月的一天,朝阳区大屯北路的一家饭店,崔、杜二人婚礼在上午举行,一名侦查员悄悄潜入婚宴,秘密取证,记住每个团伙成员的体貌特征。为方便识别,侦查员给每名团伙成员编了号,在后方逐一确认身份。
酒店副经理邹先生回忆,崔、杜二人的婚礼在去年5月8日举行,“规模不大,摆了20桌,花了五六万元。”婚礼当天,二人的婚车是加长林肯车,保时捷、卡宴等豪车随行。
去年6月21日,警方开始行动。北京警方组织340余名警力,将71名案犯抓获。
首批案犯连审七天
据了解,此案因涉及人数众多,丰台法院接连审了7天,因法警数量不足,该院还借用了一些特警来维持秩序。
同为发卡人员,所判刑期却不一样,依据何在?记者了解到,对昨天判刑的33人,法院的主要依据有三点:一是有无前科,有些案犯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有些案犯在此前就因发卡招嫖被治安拘留,却屡教不改,这些劣迹在量刑时都会考虑;二是有无自首和立功表现,有的案犯在被抓后,提供同伙藏身的线索,属于有立功情节;三是所起的作用和获利情况。
在33人中,有前科和有立功表现的为数极少,因此量刑的依据主要是案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获利情况。像前文提到的妇女申某,根据她所起的作用,法院就判她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悉,33名案犯中,有人认为对其量刑过重,但是,截至发稿之时,尚无案犯提起上诉。
本报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雪洁文并摄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