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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是“公众人物”,那么,作为“公众人物”的韩寒其名誉权就要受到相应的限制,要更能容忍公众的批评。但是,硬币的另一面是“公众人物”并非不享有名誉权,当所谓的批评明显涉及诽谤、侮辱时,“公众人物”也有权请求法律的援助。
杨涛
春节期间,方舟子质疑韩寒之父代笔为子写作,与韩寒展开隔空“骂战”。1月29日,韩寒委托律师,就方舟子对其名誉造成损害事宜,在上海提起法律诉讼,索赔10万元。同时,韩寒整理了1000页手稿并进行司法鉴定,证明自己无“代笔作弊”行为(1月29日中国经济网)。
1月15日,知名网友麦田在博客中撰写了一篇名为《人造韩寒:一场关于“公民”的闹剧?》的博文,称将以独家、确凿的事实告诉你,这个“奇迹”背后的真正秘密。不过,吊诡的是,这起由麦田挑起的论战,当麦田本人表示道歉后,方舟子却接过麦田的“枪”而战斗不息,引发了一场超级大论战,如今,终于将战火烧到法庭之上了。
从传播学的角度讲,博客名人韩寒当之无愧为“公众人物”,那么,作为“公众人物”的韩寒其名誉权就要受到相应的限制,要更能容忍公众的批评。但是,硬币的另一面是“公众人物”并非不享有名誉权,当所谓的批评明显涉及诽谤、侮辱时,“公众人物”也有权进行反击,请求法律的援助。作为“公众人物”的韩寒另一个重要的身份是“作家”,一名作家最重要的名誉就是文章是自己写的,而不是抄袭或者他人代写的。作为“作家”的韩寒,今天遭遇到的最严重的危机并不在于其观点被批判,而在于别人严重质疑他本人的写作能力,认为他的作品是“代笔”。
方舟子在自己的微博上连续发表《造谣者韩寒》、《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韩寒的悬赏闹剧》、《“天才”韩寒的写作能力》、《“天才”韩寒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之谜》、《“天才”韩寒创作〈三重门〉之谜》、《“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等文章,明确指出韩寒作品“代笔”、“水军”、“包装”。并且,在韩寒连续进行反驳并出示大量证据后,方舟子仍然坚持己见,这已经触及到了韩寒作为一名作家的名誉底线。“公众人物”也有权求助于司法,况且,从当下的形势看,如果两人还是继续在网络上论战,绝对不会有什么结果,只会积攒更多的“口水”,而在这种“口水战”中,韩寒也只会越描越黑。只有上法庭,亮出证据,才能分辨是非,而且,与以往方舟子与其他人为科学技术问题走上法庭不同的是,此次涉及写作的问题,只是涉及“抄袭与否”、“代笔与否”的问题,法庭并不难分辨真假,相信法庭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
然而令人担心的是,即使法庭出手,恐怕也难平息这场论战。这个担心源于方舟子的个性,方舟子说过“他没有兴趣听取关于为人处事的任何忠告”,他的执著到偏执的个性,当然造就“一个独特的、对社会有贡献的打假专家”,但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伤害,甚至还给自己惹来身体之祸。方舟子与肖传国之争,虽然已经法院判决,方舟子属于名誉侵权,但方舟子仍然不停地对肖传国进行攻击。我无意于为肖传国辩护,他的学术真假仍然存疑,雇凶打人更是错上加错。但是,从方舟子的角度来讲,尊重法院判决,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打假和解决纠纷,显然是一个法治社会公民的最佳选择。我的担心并不在于法庭不能明辨是非,我担心的是法院的判决难以得到事实上的尊重,或许法院的判决履行了,但网络上的“口水战”与诋毁继续延续,如此,深陷迷局的当事人永无解脱之日,而法律与法院的公信力还将遭受践踏。果真如此,所谓的“学术打假”是不是太变味了,这样的“打假”给社会又将带来多少负面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