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孙帅昨日(1月31日),城市快报记者获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近日对春节前再度陷入争议的郭德纲德云社涉嫌打人案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判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王楠在顺义拘留所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500元,王俣钦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人民币500元,该规定从2012年1月18日开始执行。
1月9日晚,郭德纲率德云社十余人返京,在首都机场与风行工作室记者发生肢体冲突。据了解,根据调查结果,郭德纲经纪人王海在当晚伙同王楠、王俣钦对风行工作室黄亮和陈述进行殴打并导致轻微伤。
不过,外界有消息称,德云社方面对该处罚并不服,打算上诉。记者昨天拨打过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至于涉案人员是否被拘留,风行工作室负责人卓伟则称,“具体不太清楚,听说他们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卓伟却称他们能接受,称警方在秉公办案。据称,在处罚决定书上,被处罚人王海、王俣钦、王楠的所属单位都是德云社,这跟之前郭德纲称打人者是提行李的“见义勇为”的“临时工”说法不符。
据了解,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60天内向民航华北局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