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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常健通讯员刘晓霞)昨日,市公安局召开专案侦破表彰大会,对在近期侦办“3·14”涉黑案、“11·6”持枪抢劫案、“11·14”抢夺案和“1·12”持枪杀人案等4起专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近期,本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一大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特别是春节前夕,市公安局领导坐镇一线亲自指挥,连续破获和侦办了2011年“3·14”涉黑案、2005年“11·6”持枪抢劫案、2011年“11·14”抢夺案和2012年“1·12”持枪杀人案,摧毁了以张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集中抓获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系列影响本市治安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了负案6年的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梁某、郑某、杜某某、杜某,抢夺45万元现金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徐某某、张某和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表彰会上,为侦破“3·14”涉黑案专案组向公安部申报集体一等功,同时向全国“打黑办”申报全国打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给侦破“11·6”持枪抢劫案专案组、侦破“11·14”抢夺案专案组分别记集体二等功;给侦破“1·12”持枪杀人案全体参战民警通令嘉奖;给大港分局副分局长高志军等8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二等功;给刑侦局二支队副支队长辛军等11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对督察部监察室主任路树强等8名同志分别予以个人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