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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许多车主在自己的车辆出险后心里发慌又怕麻烦,也不清楚保险理赔程序,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为此,记者走访了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协调部主任、高级经济师刘元祯。
有的人第一次出事故,心里很紧张,也不知道现场需要注意的事项,报保险不清楚怎样快捷方便。刘元祯提醒,凡是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然后相互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记录联系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同时,拨打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按照接待人电话指引,到附近的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对车辆进行勘验和定损。
据介绍,对于不符合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在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同时,向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交警和保险理赔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由事故当事人和保险理赔人员共同对事故车辆进行勘验和定损,签订《定损协议书》,在协议的价格内对车辆进行修复。在车辆修复过程中,如果发现新问题需要增加修复项目时,当事人应会同保险理赔人员对车辆重新勘查和确认,根据勘验结果补签《定损协议书》。事故处理完结后,被保险人要收集整理保险索赔需要的单证,及时到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记者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