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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1802-1870
狄更斯节是德凡特市重要的节日之一,每年有超过16万人参加。
1900年的伦敦,一家老古玩店因他的小说而闻名
狄更斯在自己的书房
狄更斯先生没死的时候,他的那些连续小说、鬼怪故事和侦探传奇,还有那928个他凭空虚设的人物角色,以及悲天悯人怀着一颗“同情的心”、愿意同一切卑微、弱小和被压迫者站在一起的他本人,似乎都魔力十足,没谁遇上而不神魂颠倒——上到女王、首相,下至仆从、婢女,无论大人、小孩,好像不读他的书,生活就没了乐趣;莫洛亚也说过,狄更斯逝世时,消息传遍了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的每一个有儿童的人家;传说有一个小孩子问道:“狄更斯先生死了吗,那么圣诞老人是不是也要死掉呢?”
不用说,那是1870年的事,在那之前的三四十年,狄更斯无疑是英国人最宠爱的作家;如今,他的声名似乎依然没有任何动摇。英国从去年就说,纪念这位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的小说家,庆祝他的200周年诞辰,活动要花一整年——2月7日,是查尔斯·狄更斯200岁的生日。
那些年,狄更斯的红火,已非一般言辞可以形容。在他以前,从来没有谁,能靠写小说,可以化身万人迷的大明星,虽然在维多利亚时代,按照特罗洛普的说法,英国人“成了一个读小说的民族”。在英国欧洲毋庸赘言,他只要动动鹅毛笔,写的无论是什么,必定是“洛阳纸贵”;就是在遥远的澳洲和北美,书上只要印有狄更斯的名字,自然瞬间一纸难求——去码头迎宾的纽约人,也不忘牵记“未完待续”的《老古玩店》,会迫不及待地冲着停泊未稳的英国邮船打听:“小耐儿死了吗?”
同时代的作家乔治·亨利·路易斯是个可信的见证人,他在1837年谈起狄更斯(笔名“博兹”),实在是感慨万端:
“多少年来,还没有哪个人像博兹那样走红。他的那些令人心醉的作品不限于贵族、法官、商人的帮办等男女老少的读书人;也不论是严肃的、轻佻的、技巧的、有才智的、崇尚道德的,还是没有头脑的。城乡普通百姓都为之倾倒。我们常常看见肉铺的小伙计肩上掮着托盘,两眼贪婪地读着最近一期的《匹克威克》。那些听差——他们的虚荣心在博兹笔下披露无遗,还有女佣和扫烟囱的,总之一句话,各个阶层都读博兹。”
路易斯的话,在比狄更斯小一百多岁的伊夫林·沃的小说,那部写于1934年的《一抔土》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一个英国绅士遭遇土著落难成囚,奉命效劳酋长,竟是每天给他朗读狄更斯的小说。
狄更斯很有写作天赋,故事自然很会编——但最关键的,是他知道“看菜下饭”,明白谁是“衣食父母”,他最懂哪些人不能得罪,哪些人尽可随便调侃。在给副手的一封信里,他说“不要保留任何横扫一切、不必要地冒犯中产阶级的东西”;他也清楚,人们会喜爱他的故事,是因为他作品里崇尚的热爱家庭的价值观念。1851年,有批评家列举了狄更斯大受欢迎的原因,指出“最重要的是,他十分尊重家庭的神圣性,热情崇拜家庭之神”。
新出的牛津文学史也说,“狄更斯在宣传方面的成功,并不在于他所赞同的事业,也不在于他所引起的公众见解的变化,或他的论证的恰如其分和合乎逻辑,而在于他创作的特性及其对维多利亚时代广大读者的吸引力。他忠实地把基督教教义和一般的神学框架作为他的思想、行为,特别是创作的道德基础”。
最能看穿狄更斯“骑墙”做派,又真切懂得狄更斯的是奥威尔。在他看来,狄更斯根本上说没有立场,谁是弱者,谁受迫害,他都会给予同情和支持——在《双城记》里,农民被压迫,他就和农民站在一起;而当贵族受到农民镇压,他又转而同情贵族。但是,狄更斯作为通俗小说家,奥威尔看出了他成功的秘诀:“他之所以在他那个时代以及在我们这个时代还为大众所欢迎,主要是他能用一种滑稽、简单因而是大家能记住的形式,表达普通人们天生的正派体面、合乎礼仪的行径。很重要的是从这一观点出发,很不相同的各色各样的人物,都能描写成‘普通人’。”
奥威尔说得没错,如果不迷信教条,不把他当做“现代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中的一个,不认为他们“对资产阶级的各个阶层,从‘最高尚的’食利者和认为从事任何工作都是庸俗不堪的资本家到小商贩和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都进行了剖析”(马克思《英国的中产阶级》),狄更斯就会换上一副新面孔,会变得可爱、有趣、迷人,如同写漂洋过海到处冒险的鲁滨孙的笛福,如同写精灵古怪大人国小人国历险记的斯威夫特。
事实上,最早看狄更斯的那些近代和民国时期的中国人,比如翻译狄更斯的林纾,以及他弟子辈的巴金和钱钟书,他们喜爱狄更斯,也主要是为了他的故事讲得有趣,读来开心能解闷儿,能得到别处找不来的娱乐。
林纾译“西士文字”四十年,唯独对狄更斯评价最高。他说,“其间有高厉者,清虚者,绵婉者,雄伟者,悲梗者,淫冶者;要皆归本于性情之正,彰瘅之严,此万世之公理,中外不能僭越。而独未若却而司·迭更司文字之奇特”;又说“余尝谓古文中序事,惟序家常平淡之事为最难著笔。……今迭更司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用意著笔为尤难”;不过他翻译狄更斯,也别有用心在焉,——“使吾中国人观之,但实力加以教育,则社会亦足改良,不必心醉西风,谓欧人尽胜于亚,似皆生知良能之彦,则鄙人之译是书,为不负矣”。
“读了林译而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的钱钟书也说,“商务印书馆发行的那两小箱《林译小说丛书》是我十一二岁时的大发现,带领我进了一个新天地,一个在《水浒》、《西游记》、《聊斋志异》以外另辟的世界。我事先也看过梁启超译的《十五小豪杰》、周桂笙译的侦探小说等,都觉得沉闷乏味。接触了林译,我才知道西洋小说会那么迷人。我把林译哈葛德、迭更司、欧文、司各德、斯威佛特的作品反复不厌地阅读。假如我当时学习英语有什么自己意识到的动机,其中之一就是有一天能够痛痛快快地读一遍哈葛德以及旁人的探险小说。四十年前,在我故乡那个县城里,小孩子既无野兽片电影可看,又无动物园可逛,只能见到‘走江湖’的人耍猴儿把戏或者牵一头疥骆驼卖药。后来孩子们看野兽片、逛动物园所获得的娱乐,我只能向冒险小说里去寻找。”
无论林纾、钱钟书,还是说从小喜欢狄更斯却认为只有雨果、罗曼·罗兰和左拉影响了自己写作的巴金,他们都没有从狄更斯的小说里面,看到“揭露资本主义黑暗弊端”的一面。他们不像后来完整翻译狄更斯的那批进步的左翼文学翻译家,如许天虹、蒋天佐、罗稷南和董秋斯,翻译的动机受苏联文艺界对狄更斯认识的影响,会赞同批评家A·亚尼克斯德的评价:“在这社会主义社会中,正在建设一种迭更司只能加以想象的生活。许多他反对的罪恶已在这儿消灭了,其余的也在迅速地逐渐消灭。这位伟大的写实主义者的作品,使我们的读者回想到了过去的情形,——记忆着这些情形,才能更坚定地建设现在和未来。”
遗憾的是,四十代末期后的四十多年,中国人热爱狄更斯,翻译狄更斯的小说,都是念念不忘狄更斯的所谓“批判精神”,——据说,所有的中小学生必须阅读《匹克威克外传》,不仅仅因为它是狄更斯的成名作,更是因为小说“描写了匹克威克先生等人游历的见闻,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广阔的社会生活,解剖了贵族,地主,军人与上层人物的丑恶生活和肮脏灵魂,抨击了资本主义的法律、司法和监狱等上层建筑的虚伪和腐朽”。
莫洛亚说,全世界的儿童喜爱狄更斯,莫不是因为狄更斯《圣诞欢歌》的功劳;这个一百多年来搬上过27次银幕、改编过无数次节日舞台剧和无线电广播剧的儿童文学名著,在中国远远没有《雾都孤儿》有名,读过而且喜欢它的中国孩子,似乎少之又少。
200年了,狄更斯还是“各阶层都读的”那个狄更斯;我们在中国纪念他,唯愿更多人喜欢那个没有被“误解”的狄更斯,那个奥威尔所说的狄更斯,“这个人是十九世纪自由主义者,一个毫无拘束的有智慧的人,是被现在正在争夺我们的灵魂的、一切腐臭的、渺小的正统观念和正统做法所同样忿恨的那种类型的人。”
2012年2月10日晨于沪上打浦桥
八卦狄更斯
1、“狄更斯”(Dickens)是一个“奇怪的姓氏”,源自短语“What a Dickens!”(“见鬼!”),典出莎士比亚的名剧《温莎的风流娘们儿》。
2、狄更斯笔名“博兹”(Boz),取自他最小弟弟奥古斯都·狄更斯的名字——家人从小喊奥古斯都“摩西”(Moses),喊顺嘴就成了“博斯兹”(Boses),而且逐渐变为“博兹”(Boz)。
3、在英国文学史上,狄更斯的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2003年,英国广播公司评选出最受欢迎的100部小说,狄更斯的作品占了5部。
4、《双城记》,是狄更斯最畅销的长篇小说。1859年出版以来,销量超过2亿册,是公认最有名的小说之一。
5、《圣诞欢歌》是狄更斯最有名的短篇小说,自从1843年发表以来,每年都会改编成舞台剧、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也是他拍成电影最多的作品,迄今已经27次搬上银幕(改编自狄更斯小说的电影多达188部)。
6、《圣诞欢歌》是狄更斯一部劝人去恶扬善的道德劝谕作品,因为超越时空始终受人欢迎,而且影响了现代西方社会圣诞节的庆祝方式和习惯——圣诞贺卡上的“圣诞快乐”,就来自这个故事;主人公斯克鲁奇(Scrooge),成为英语中约定俗成的“吝啬鬼”的同义词。斯克鲁奇的口头禅'Bah! Humbug!' (呸,骗人!),也已经进入英语口语,成为人们愤怒和表达不满时说的牢骚话。
7、狄更斯在世的时候,一直是以谨守家庭观念的正统绅士形象出入上流社会;后来人们发现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和小他27岁的演员艾伦·特南保持着秘密的婚外恋情。1865年6月10日,一列火车从法国开往英国的途中发生坠桥事故,狄更斯和艾伦及其母亲恰在车上。狄更斯事发后奋不顾身参加抢救,后来却始终回避媒体的采访,因为他担心自己的情感秘密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