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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了《天津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今年“3•15”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食品安全大家谈”活动。3月15日,召开食品监管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参加的会议,介绍“食品安全阳光行动”第一阶段“食品安全大家看”成果;从企业诚信、行业自律、行政监管三个角度向消费者汇报食品安全举措;与消费者现场对话阐述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果和措施。
2.成立“天津市绿色消费教育研究基地”。3月11日,召开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消协部分理事单位,专家、学者以及消费者参加的会议,就“绿色安全消费”话题进行主题演讲;企业做出加大绿色产品销售的承诺;介绍消协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展调研的情况;揭牌“天津市绿色消费教育研究基地”并启动课题调研。此外,采用先进的现场互动技术实现场内外互动,设立活动主题的展示区。
3.开展“家电维修、扶真治假”活动。3月初,召开“家电维修、扶真治假”大会,联合京沪渝消费者组织,邀家电行业协会、家电维修行业协会,家电企业共同参加。揭密家电维修黑幕“李鬼”现象,通过媒体公布家电企业正规售后联系方式,在红盾网建立家电企业售后服务动态信息查询模块。
4.联合媒体组织3•15宣传活动。与天津电视台组织“3•15”晚会,以案例、文艺节目、现场访谈等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参加广播电台新闻台“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宣传年主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开辟“中老年时报”消费教育专栏。
5.区县消协开展“护农扶农”系列活动,在部分区县建立旅游基地投诉维权联络站。2月下旬启动,围绕种子、化肥等农资开展农业安全知识引导教育活动;围绕“旅游消费维权”主题,在特色旅游基地建立联络站,开展旅游接待维权知识咨询宣传活动。
6.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活动。以服装、家电、石油制品、装饰材料等消费热点商品为重点,重点检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指标,确保消费安全;集中向社会发布珠宝玉石、金银制品、电池、保暖内衣、羊绒衫等商品质量监测公告,发挥双向引导优势,指导科学消费。
7.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工作。二是部署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治理,打击欺诈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加大合同监管,制止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规范售后服务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开展相应的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8.巩固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成果,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邀请2011年规范挂牌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走进工商部门、走进12315中心,倾听消费者呼声,感受消费者的难处,提高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发表“致消费维权服务站一封信”活动,提醒维权服务站认真履职,承担责任,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开展优秀企业表彰活动。总结2011年度直通企业(维权服务站)申诉办理情况,对积极处理消费者申诉,和解率及办结率较高企业进行表彰,并提出2012年工作要求;举办开通工商部门与直通企业(维权服务站)网上办理消费者申诉件工作仪式,减少工作流程,提高解决消费纠纷效率。
9.与家具、手机、美容美发等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举行工作会商。通报消费者相关申诉情况,与行业协会共同召开座谈会,研讨相关行业的规范与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10.以“12315”开放日为载体开展咨询宣传服务活动。由市工商局统一印制宣传画,各分局在一会两站组织宣传张贴;公示2011年度工商部门受理消费维权十大申诉热点典型案例;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热线值守及办理工作。
市工商局、市消协还要求各工商分局、区县消协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安排好“3•15”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有农业的区县要加大监督治理力度,确保春耕农资市场的安全,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记者吴宏 通讯员王毅鹏 陈运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