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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治安员的工资即出自治安联防费。记者卢政摄(资料图片)
●南城昨发出消息称“将停收治安联防费”,但随后又予以否认
●本报记者求证获悉,停收治安联防费已基本确定,目前相关部门已提出3个方案上报市里决策,但具体方案仍未确定
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今年内将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昨日下午,南城传出消息:南城将取消治安联防费。但随后又称该消息“有出入”,并表示发出消息时南城街道的相关领导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多方核实,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东莞财政和物价部门已经做出了3套方案上报给市里进行决策。按照这3套方案,停收治安联防费已基本确定,只是在具体的执行方式和时间上尚待最后敲定。
统筹/谢华兴
文/记者谢华兴、代希奎、陈臣
3套方案已上报市里
昨日下午,南城街道给本报记者发来一份通稿,其中称南城将在辖区内停止对个体工商户、工商企业和常住及暂住人口征收治安联防费;同时流动人员调配费也将减半征收,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
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市财政局和物价局近日联合起草了一份针对治安联防费去留的材料,其中包括了3个方案,这份材料已经上报给市里,但目前官方仍未发布确切的消息。
其后,记者又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这份材料中建议的3个方案分别为:方案一,自今年3月起,停止对个体工商户和工商企业征收治安联防费,但是对常住及暂住人口照常征收;方案二,自今年3月起,对个体工商户、工商企业和常住及暂住人口全面停收治安联防费;由于今年省“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在年内全面取消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为此,方案三则是等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东莞依照省里规定执行。
按照这3个方案以及今年省“两会”的精神,停收治安联防费基本已是确定的事情,只是在执行方式和时间上还未最后明确。
南城:先说取消随后否认
据了解,去年2月23日,在中堂镇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上,该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取消征收治安联防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中堂也因此成为东莞第一个停收治安联防费的镇街,而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中堂镇此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不再谈取消治安联防费之事。
昨日下午3时40分许,南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发了一条新闻通稿。通稿原文中称:“据南城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南城积极落实市有关治安联防费和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文件精神,将停止对个体工商户、工商企业和常住及暂住人口征收治安联防费;同时流动人员调配费也将减半征收,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
记者随后向该工作人员求证,他表示:“南城取消治安联防费的征收是确定了的,但是具体执行日期未定。”
但到了昨日傍晚6时,南城街道另一工作人员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告知记者,此前的通稿中有些地方“有出入”,并表示将整理一份新的通稿,今天再发布给媒体。记者向她询问通稿中哪些地方有出入,她未说明。
当记者再次向她求证南城取消治安联防费收取是否已经确定时,她表示,此前通稿中的消息是工作人员在与人聊天过程中得知的,然后宣传办自己做主写了此通稿。她还告诉记者,该通稿发出时,南城区主要领导都尚未知悉此事。
南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
公安已不是收费主体
昨日下午,记者还采访了南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和文件要求停收治安联防费,而治安联防费从去年9月起就已改由财政部门收取,“跟公安部门已没有太大关系了。”
-声音
确实有做过调研
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
确实有做过调研
对于停收治安联防费,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在昨日下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系统没有收到市政府任何文件和通知。他说,治安联防费取消和停收的事情,外界确实有此呼声,但是公安系统目前还没有下发过文件要求停收和取消。
不过,卢伟琪也表示,市政府确实曾委托过公安等相关部门就取消收取治安联防费做调研。“但是现在只是调研汇报情况,应该不会这么快有结论,具体的文件和通知也不会这么快下发吧。”他说。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
停收治安联防费东莞可先行
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到要在年内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的征收。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以东莞的财力,完全有能力走在省里的前面。他说:“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收取伤不到东莞财政的一根汗毛。”
不过林江称,全面停收治安联防费有3个地方要注意。首先,停收不能影响到东莞的治安,其实就是治安员的工资、福利补贴不缩水。其次,取消了这笔收费,在财政总收入上总是少了笔钱,如果治安的支出能保障,其他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支出会不会受影响?最后,从长远来说,要考虑政策的持续性。“也许现在东莞财政收入状况良好,但是明年、后年怎么样呢,单说今年的经济形势就已经很严峻。”
市民陆先生:
东莞要跟上广深的步子
“东莞天天在讲打造‘文化名城’,良好的治安本身就是‘文化名城’的一部分,如果我没记错,打造‘文化名城’5年投入50个亿。接着一转身,强大的东莞财政在这点联防费面前‘憋屈’了。”陆先生首先表达了他对治安联防费的看法,他说,“治安联防费这个东西,人家广州和深圳都没了,东莞也要跟上啊。”
-专访
律师潘秋波:
如果真停收我很欣慰
去年8月,东莞市志者饰品有限公司将市物价局和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告上法庭,诉称治安联防费的征收不合法,要求撤销此项收费的行政许可。潘秋波是原告东莞市志者饰品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记者昨日就治安联防费的去留一事采访他时,他首先告诉记者,此前该案已经审结,原告败诉。而对于东莞有望停收治安联防费的消息,他表示他个人感觉“很欣慰”。
“案子虽然输了,但是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也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潘秋波说,原告罗先生也预料到官司会输,但是毕竟向有关部门传达了自己的诉求,而且社会效果不错,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也并不是很遗憾,他们希望案件能够推动治安联防费取消的进程。
后来,潘秋波又将关于取消治安联防费的申诉和请求递交给了市人大和广东省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希望能更多地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收取。”他说,停收治安联防费,是一件对市民和企业造福的事情,可以减轻不少人的负担。
潘秋波表示,此前他在庭审的时候就质疑过治安联防费的合法性,治安联防组织属于自治组织,其经费和人员工资报酬都应该遵循“民筹公助”的原则。既然是民间筹集,就不应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因此不能由派出所等公安机关收取。另外,收取治安联防费有“重复收费”的嫌疑,既然已经对企业收取了一次治安联防费,为何又要对企业员工再收一次呢?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他代理东莞市志者饰品有限公司状告市物价局和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案后,曾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财政局递交了一份申请公开治安联防费申请书。该申请书写道:“申请东莞市财政局公开上一年度治安联防费收支的情况,以及说明支出的用途,并解析为何不定期对外公布。”
潘秋波认为,递交申请要求公开的内容都是财政部门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此次以公司名义递交申请,希望引起财政部门的重视。
他回忆说,后来市财政局也对他的申请做出了答复。“财政局答复称每年的收支情况都已经对外公布,并且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有,有账可查。”他说,财政局解释收取的治安联防费都是用于治安员工资的支付。
他山之石
1998年·海南
1998年,海南省明令禁止收取治安联防费,为杜绝部分地区继续收费的情况,海南省有关部门曾表示: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
2002年·深圳
2002年,深圳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取消了暂住人口城市增容费,原来与城市增容费“捆绑”征收专项用于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也一并停止收取。
2008年·江苏
2008年9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取消和停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一项便是治安联防费。
2011年·广州
2011年7月25日,广州正式叫停治安联防费的收取。
治安联防费的“前世今生”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93年3月8日颁发《关于收取治安管理费的通知》,规定从当年起征收“治安管理费”,收费标准分别为:工商企业100人以下每户每年1000元,200人以下每户每年2000元,以此类推;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200元;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
后来,省政府下发《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粤府[1995]68号),明确广东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按每人每月3元~6元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东莞市人口治安管理费的标准也就此调整。
1997年1月2日,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发布东价[1997]001号文件《关于调整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标准的通知》。东莞市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5元,即暂住人口要缴交的治安管理费,由原来的每年30元增至60元。
这笔费用再次调整是在2003年。此前在2001年年底,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来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取消多项收费。广东省在2002年宣布取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但没过多久,广东省公安厅便发布《关于取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后有关情况的报告》[粤公(报)字〔2002〕84号],交由省物价局研究。2003年1月28日,省物价局复函(即粤价函[2003]41号)重新明确对“治安联防费”的收取。粤价函[2003]41号文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可参照当地居民的收费标准对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用于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此收费为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2.5元,全年不超过30元,具体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这一文件,市物价局将原本收取的“治安人口管理费”更名为“治安联防费”,对暂住人口的收费标准与省里统一为2.5元/人月。相当回落到1993年收取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之初的标准,此后,这一收费标准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