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位于天津市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这些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法院的审判活动透明、更开放、更亲民。为此,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促权威的指导思想,努力使审判工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司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专门召开了司法公开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韩津和为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司法公开示范方案,并积极部署相关具体工作。各审判区分别成立司法公开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进行落实。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公开实效。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的公开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确立了司法公开的“四化”目标……[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