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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会客厅》,我是主持人明朗。今天做客节目的嘉宾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张院长,您好。
张勇:你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张院长,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滨海新区法院的一些基本情况是什么?
张勇:好的,滨海新区法院是顺应滨海新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适应天津市行政区划调整而设立的。根据2009年国务院批复,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了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统一并入新设立的滨海新区。同年11月,天津市人大决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基层法院,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后又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撤销后并入滨海新区法院。2010年1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法院撤销后,均作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成为滨海新区法院内设的审判区,仍保留了原基层法院的架构,设有同基层法院职责一样的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审判业务庭及综合行政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为整个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以及跨行政区域的部分功能区。2010年10月,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百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主持人:刚才您说我们是被确定为全国百家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那么对于司法公开滨海新区法院是怎么样认识的呢?
张勇: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指出,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我们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不仅是我国重要的宪法原则,也是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更是公正司法的内在需要。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位于天津市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这些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法院的审判活动透明、更开放、更亲民。为此,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促权威的指导思想,努力使审判工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司法。
具体来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专门召开了司法公开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韩津和为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司法公开示范方案,并积极部署相关具体工作。各审判区分别成立司法公开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进行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公开实效。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的公开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确立了司法公开的“四化”目标,也就是窗口标准化、内容实质化、载体多维化、服务信息化。以全方位、多层次、易操作的方式,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迫切需求。
三是整体全面推进各自重点突出。针对滨海新区法院四个审判区基础不同、各有优势的特点,要求各审判区在做到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达标的同时,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新打造各自示范品牌,以点代面,促进审判区之间互比、互学、互看,以司法公开工作为抓手,促进滨海新区法院各项建设的科学发展。
主持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在建立以来有一些自己的特点,那么在成立以来我们在司法公开上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
张勇:首先,为满足群众需要,实现司法公开窗口标准化,我们建立文明高效诉讼服务中心,是天津三级法院便民、利民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我们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司法公开的第一阵地,努力打造诉讼便民的公开窗口,实现了六项公开,一是公开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信息,将照片、名单上墙公示,将内部审判规范要求、案件监督评查程序等全部公开。二是公开民意渠道,在立案大厅设置意见箱,随案发放“阳光司法”以及“五项严禁”落实情况的征求意见表,便于当事人监督。三是公开服务标准,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及专职导诉员,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上诉一讼等一站式服务。四是公开诉讼流程,设置诉讼流程指示图和电子显示屏,公开诉讼费用交纳的标准,将当事人申请回避、上诉、申请执行等主要权力公示上墙,引导群众方便、快捷进入程序。五是公开诉讼风险、执行风险,提示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六是公开审务事项,将排期开庭公告、法官办案情况、法律法规、院内审判规范等内容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
其次,把握主要环节,促进司法公开实质化。在司法公开示范活动中,我们将庭审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和执行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重心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行庭审公开活动,循序渐进推进裁判文书社会公开查阅机制,积极开展执行公开工作。
一是对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一律当庭认证,大力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率,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做到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讲在法庭,把案件的全部事实、证据展现在所有的案件参与人和社会公众的面前。
二是强制性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裁判文书的公开不仅仅是让公众看到裁判文书记载的裁判结果,更主要是在裁判文书中要公开证据分析的理由,事实认定的依据和法律适用的标准,要让当事人和公众通过裁判文书看到法官认定事实的证据基础和得出裁判结果的思维过程。
三是落实执行公开工作,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重大事项、办案流程的公开机制。建立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告知制度,增加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执行行为的说明环节,完善重大信访问题和执行异议听证会,对听证会的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力一律公开。
第三,拓宽沟通平台,推进司法公开载体多维化,努力搭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公开的平台。充分利用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数字化法庭、网站、法律文书刊物、观摩厅等多种形式推进全程、全方位的司法公开。
具体来说,一是开展“五个一”载体活动,即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一次公开宣传月活动,一次新闻发布活动,一次庭审观摩直播活动,一次公开听证活动。部分审判区还专门组织了学生、部队战士等群体的集体旁听活动,向媒体广泛开放庭审旁听,欢迎社会各界旁听案件审理。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功能区审判区与电视台滨海频道还携手创办《滨海法制》栏目,每年选定一定数量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电话联络、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逐一进行走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是强化硬件建设,司法公开服务信息化。
一是完善审判区网站建设,当事人可以方便地察看法院的基本情况,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审判流程以及最近开庭公告,有条件的审判区已开通建成外网站,设置人民法院立案信息、执行信息、法律文书、审务公开等公开栏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增强审判法庭的科技含量,建设具有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庭审观摩等功能的数字化法庭,我们的汉沽审判区坚持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诉讼服务的原则,专门设计、安装了方便当事人参与庭审的电脑界面和终端,实现了庭外有电子屏幕向社会公开播放开庭公告,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可以随时观摩庭审,庭上有当事人专门界面,开庭笔录实时同步向当事人显示,确保当事人及时核阅庭审笔录,庭后对每个庭审刻录一张光盘,当事人和媒体可按规定查阅和复制。
三是以在线诉讼服务为平台,探索庭审网络直播,搭建社会公众了解司法的服务平台。对于个别审判区由于资金困难,现在不适合大量投入资金进行司法公开物质投入的,也在原有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更新了信息控制系统设备。
主持人:那么在推进庭审公开的过程中,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张勇:随着司法公开活动的深入进行,成效是逐渐显现,效果比较明显。具体讲,一是司法公开形成了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最高法院确定的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运行良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民商自动履行、和解率均比以前有了大幅度提升,案件平均审限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率明显下降。二是司法公开展现了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各个审判区将司法公开的最终落脚点落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服务大局水平促进公信力的提升上。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超过3万件,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误或存在瑕疵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情况。三是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有助于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裁判、尊重判决。各个审判区强化公开基础上的诉调对接,立案调解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裁判文书质量也有明显提高,有效促进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司法公开既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期待的重要工作,更应作为人民法院提升司法权威、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意义重大,一年来,虽然我们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放在全国先进行列来比,以排头兵的标准来要求我们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推进我院整体工作上水平。
在此,我也代表滨海法院全体审判人员感谢社会各界,特别是北方网的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也感谢北方网给我们提供这次与广大网友交流的机会,谢谢!
主持人:再次感谢您做客本期的《新闻会客厅》,感谢各位网友收看今天的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张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