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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事儿怎么管
晚清海关进出口税征收的程序简单地说就是:一、商人报关后,海关根据报关材料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工作除了货物的验收外还要清丈船只的吨位以确定应纳船钞/吨钞);二、由海关开具“验单”;三、商人持“验单”到官银号交纳税金,并由官银号开具收据;四、海关在查验官银号收据后,允许商人进出港口;五、以3个月为一结,“验单”和收据汇总编成四柱清册送交总理衙门和户部。
可以看出,在不涉及洋税征收或在对外开放口岸之外时,这五个环节全部由海关监督来完成;当涉及到洋税征收时,第一、二、四环节是由税务司系统来完成的,而对于清政府财政而言最为关键的第三环节则由海关监督负责。第五环节则由税务司系统和海关监督系统共同完成:
“验单”由各关税务司送交总税务司,再由总税务司提交总理衙门,而收据则由海关监督送交总理衙门和户部——便于相互监督。
海关的货怎么报关
报关行是代货主报关,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的一种行业,它是随着海关的产生而产生的。
创立于光绪年间的太古渝和广永诚报关行,是汉口最早的报关行。旧时汉口的报关行很多,信誉很好,商务繁盛且资本雄厚的有5家,即锦元亨、元利、恒太、老公太、太和兴。也有一些总行设在上海,在汉口设支店的,如公太、长源公、太左利、普源长等4家。其他如立太、群记、美太、长清公司等报关行相互联络,包揽长江一带的业务,方便了客商。
总税务司赫德对报关行的开设、管理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如:报关行必须向海关注册,经各口税务司核准,方可营业;凡中国商人呈请经营报关业务,须该管理税务司认为其殷实可靠者才准其注册;报关行报关人员的雇用、解雇都得及时向海关报告,如果有舞弊现象,轻者罚款,重者取销注册,勒令歇业,不准再与别人合伙或充当代理人。
1924年元月,江汉关大厦落成后,在一楼设有报关箱房,已得海关许可挂号的报关行,在经江汉关核准后即支付保证金,由海关发给报关箱的钥匙,然后便可开业。报关员与海关人员不见面,一切单证手续均通过报关箱办理,没有在海关挂号的便没有报关箱,因而不能享受报关之权利。虽然海关有关章程也允许其他人报验,但报关的手续十分繁琐,对于非专职人员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一般的商行都是委托报关行报关。
海关的钱到哪里去了
江汉关所有税款均由海关指定交给汉口乾裕号收存倾镕(该号为海关官号,与兑换银店不同,不得与各商帮交易往来,更不准出具买卖兑票,私立借券或代人作证)。当时因银两成色不一,江汉关订立了倾镕章程,规定由乾裕号收取税银后,必须倾镕足色的库平两(清政府征收各种租税的衡量标准,1908年规定37.301克为一库平两)按所收税银的多少,按期上交,如税款在5000银两以内者,限收税之次日缴清,若银数在5000两以上者,一日倾镕来不及者,可按银数之多少推迟二至三日交清,不得积欠,并规定七日一结,全数交清、所有税银的保管支拨,全由清政府委派的海关监督专司其职。四季按税务司报告收管税银,通告本省督抚转报清政府,只听命清政府命令拨解各项税银。总税务司仅督促各关税务司呈报税收数字和审核纳税收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