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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衡
之世相评弹
□杨世强
人尽皆知,男女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夫妻亦然,善文者谓之距离产生美。但此距离多少为适当?答案自是见仁见智。现在,有法官对某位丈夫宣告,禁止他在妻子周边100米范围内出现,否则,警察就会出面强制驱离。呵呵,本故事绝无虚构,这是珠海香洲区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的内容。你怎样看?笔者是眼前一亮,不禁击节叫好。这一招,堪称司法反家暴的有力亮剑!
一打行动纲领,也远不如一个具体措施来得切实有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如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更是如此。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家庭暴力对个人、对家庭和对社会的严重伤害,大力预防、制止和惩治家暴恶行已成共识,政府、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为此采取了许多对策措施。但囿于传统观念影响和家庭暴力本身的复杂性,也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的滞后和缺失,司法机关在反家暴的举措上显得捉襟见肘,要么对受害者的诉求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对施暴者的嚣张气焰束手无策,让社会对司法机关惩恶扬善、主持正义的期待和希望,蒙上了一层拂之不去的尘埃。如今,一份“远离令”闪亮登场了,自然叫人心生欣慰,更教人拭目以待:看法院及司法部门会不会让人们失望?此案昭示着,司法会坚定出手反家暴,纵有千般困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
许多人也许不了解司法界为此所作出的不懈努力。早在2008年3月,最高法院就出台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并在全国确定了9家试点法院。香洲区法院是广东省唯一的试点法院。其中最具创新性的举措,是试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家暴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时申请法院裁定并发出“人身保护令”,这是全新的民事强制措施,必要时由公安机关配合执行。据统计,截至2月22日,香洲法院共发出了43份“人身保护令”,有效保护率达到100%。可以说,媒体所报道的“远离令”,对家暴受害者将是又一个有力的护身符。
2010年3月,广东省法院和省妇联又在全省开展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逐步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做法推开。这些探索创新的努力,得到了最高法院、全国妇联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可以乐观预计,不久的将来会有成熟可行的系列举措出台,那些视配偶和家人的人身权和人格权为一纸空文、视法律尊严为儿戏的施暴者,必将为自己的恶行吞下苦果。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工作。有理由相信,香洲法院反家暴的这一精彩亮剑,将为立法机关提供生动的实证材料;广东这一先行先试、敢于创新的举措,也将为切实保护妇女权益的司法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作者系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杨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