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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兴庆区法院院长乔建军到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一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家做回访帮教。刘学军摄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位于银川市中心区,该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于2009年9月成立,管辖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宁夏法院首家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该庭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五四三二一”审判模式和“一制度四结合”回访帮教模式,社会效果明显。
记者先后参加了该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的旁听活动,跟随法官到未成年犯所在地的司法局以及其家中进行回访、帮教,见证了女法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心连心、肩并肩地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责任心构成
完整判管责任链
2月6日上午8时30分,记者跟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两名女法官从银川出发,驱车400多公里前往宁夏南部山区的彭阳县司法局,将两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交给司法局和其父母共同进行帮教。
一路上,记者同两位女法官聊天,倾听她们讲述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细节,判决之后又是如何与未成年犯所在地司法局、社区共同进行帮教以及发生在帮教链上的感人故事。
“只要是被我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不论其家住在本区哪里,也不管路程有多远,我们都要亲自走上门把他们亲手交给当地的司法局、交给其父母。”女法官赵婧姝谈到对未成年犯判管的艰难过程如是说,“对这些犯罪的孩子还要定期进行回访,通过回访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实现动态管理。”
下午2时,记者一行人在彭阳县司法局见到了早已等候并负责未成年犯帮教工作的该局副局长陈让云。申建宁法官把因犯抢夺罪的未成年犯周某交由陈局长、周某的父亲帮教,法院与他们履行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并签署了帮教协议。
记者又随同赵婧姝从县城出发赶到该县新集乡白草洼村未成年人关某的家中。一路上,陈让云在前面带路,汽车在盘山路上慢慢地行驶,大小弯道有50余处,仅“Z”字形急转弯道就多达十几处,习惯在城里开车的万师傅高度紧张,生怕有个闪失,大约走了七八公里,汽车上到了山顶,关某家住在半山坡上,汽车下了公路,沿着山坡慢慢下行,最后在关家的打谷场停下。关某和其父母早在门口迎候,走进关家的院子,见到靠山坡有两孔窑洞,院子一处有四间平房。陈让云、赵婧姝与关某的父亲和母亲进行了谈话,了解了其家庭成员和经济收入情况,在融洽的气氛中,法院和关某的父亲签订了一份帮教协议,同时,赵婧姝拉着关某的手一再嘱咐,要其好好表现,改过自新,为父母争气。
兴庆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判管就如同一个工作流程,法官、司法行政工作者、监护人、社区帮教人员组成了一个判管团队,团队所有人靠“手拉手”、“肩并肩”、“接力棒传接”的方式,用每个人的责任心构成了一条完整的审判、管教责任链。兴庆区法院院长乔建军对记者说,建立执行回访帮教制度,做到定期回访考察与不定期回访考察相结合、重点回访考察与一般回访考察相结合、回访考察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法官回访考察与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相结合,即“一制度四结合”回访帮教模式。
□请给我
悔过自新的机会吧
2月1日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法庭,旁听了赵婧姝主审的一起特殊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案件。
2004年,年仅17岁的被告人陈某离开甘肃庆阳老家,只身来到银川打工。她和朱某、田晓峰、杨云云共同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抢劫被害人现金2200元。
2011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自首。
岁月已过去了八年,今天站在圆桌前被告人席上的陈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陈某在法庭上一次次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说:“由于八年前我的无知和交友不慎,犯下的错误是多么的愚蠢,给被害人和我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忘却的伤害和耻辱,这一切都是在校不好好学习,过早步入社会,年幼无知,不懂法造成的……请法官看在我犯案时才十七岁,又是初犯、偶犯且自首,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我家中还有两个幼小的孩子无人照顾,还期盼着妈妈,因为他们不能失去母爱……”
庭审结束后,陈某在短暂会见家属过程中,她和父亲、丈夫抱在一起痛哭。记者看到赵婧姝的眼圈湿润了,她也流出了同情的泪。她告诉记者,鉴于本案被告人陈某的自首情节和其家庭特殊情况,合议庭考虑要给予政策体现,判处其缓刑,让其尽早回家抚养教育两个年幼的孩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马虹陪同记者旁听了陈某的庭审过程。据她介绍,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两年多来审理了270件案件,涉案的400余人无一上诉,被判处缓刑的125名未成年犯仅有2人重新犯罪。
□心理咨询师
启发未成年犯感悟人生
2月1日上午,记者在兴庆区法院心理咨询室见到了心理咨询师、人民陪审员、宁夏司法警官学院的老师艾英,她正在为少年犯马某做心理辅导。
“你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帮助吗?”
“我最害怕见到以前干坏事的同伙,因为他们经常来找我,我就会生气、害怕、焦虑。”
“他们来找你,你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我不接他们打过来的电话,但我还是很害怕,心里不踏实。”
“你是采取什么方法缓解焦虑情绪的?”
“我一般情况下是通过看电视缓解焦虑情绪,持续时间大约两个小时。”
“你在村子或者路上碰到‘同伙’怎么办?”
“我假装不认识他们。”
艾英用夸奖的语气对马某说,孩子你做得很好,你已经找到了问题解决的办法。
艾英又问:“平常遇到其他问题,你会寻求谁来帮助?”
马某答:“我会找父母和姐姐,有时还打电话找法官。”
艾英最后问:“你最高兴的是啥事?”
马某答:“我最高兴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吃年夜饭,因为相互祝福,充满了爱。我也得到父母的认可,感受到爱的存在。我小时候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现在担心父母失去对我的认可和爱。”
马某的父亲也在场,他高兴地告诉记者:“我是个农民,刚才听了心理咨询师给我儿子的辅导和夸奖,使我受到了很多启发,今后,我出外打工尽量把儿子带到身边,让儿子体会到我对他做事的认可,也能感受到更多家庭关心。”
“我们通过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进行辅导,启发他们对犯罪行为的认识,通过提问题、交流,使其对处理人际关系、就业等方面有所感悟,做一个不再犯错误且对社会有用的人。”艾英简要地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工作的方法和目的。
据悉,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组织心理咨询师召开单独或集体心理咨询约150余场,共有1800余人(次)的未成年人、家长、在校学生参加了心理咨询、心理辅导。
□每份判决书
后附“法官寄语”
“你本有着疼爱你的父母,有着温暖的家庭,但你却踏进了网吧的大门,结识了社会上不良青年,致使你走上犯罪道路,失去了自由。作为法官,我们希望你能真正认识到犯罪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远离网吧,远离犯罪,将来的人生之路,无论走到哪里,都请记得我们在用期待和祝福的目光看你,加油!”这是记者在一份判决书上看到的“法官寄语”。
“我们在制作判决书的过程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家庭情况、生活习惯等方面,从情、理、法的角度写出“法官寄语”,阐明法官的期望,引导他们积极向上,敦促他们悔过自新。”马虹说。
2011年3月3日,兴庆区法院与监狱联合举行了题为“珍惜今天,做守法公民”的十八岁成人仪式。4名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的服刑人员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举起右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仪式上,未成年犯小张代表大家表达了心声:“感谢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为我们举办的十八岁成人仪式,今天意味着我们已步入成年,迈入成人行列,也懂得了肩上的责任。今后,我们会努力学习,把握未来,在青春中孕育希望,在责任中成就理想。”
“浪子回头金不换”
“法官阿姨,我考上大学了……”
2011年8月11日,未成年缓刑犯赵某专程来到兴庆区法院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法官。
“当看到赵某被宁夏某高校录取的通知书后,我们都有一种成就感和幸福感。”马虹激动地说。
2009年的一天,同为银川市某中学高二年级学生的赵某与被害人曾某等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时,曾某不慎将赵某的鼻子踢破。赵某让曾某赔礼道歉,但曾某态度漠然。气愤难平的赵某随即打电话告知其好友,让好友找人教训曾某。赵某遂伙同宋某、商某、高某等5人在该校门口将刚放学的曾某强行拉上一辆面包车对其进行殴打,致曾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多发软组织损伤,伤情程度为重伤。
伤害发生后,赵某家人积极赔偿并取得了曾某及其家人的谅解。
在审判过程中,合议庭通过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了解到赵某的家长平时对其管教严格,导致其性格较为内向,且一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很优异,此次犯罪是他一时意气用事而导致的。赵某当庭对曾某及其父母均表示深深的歉意。主审法官申建宁说:“当时距离高考只有6个月,为了挽救赵某,多次找其分析犯罪的根源,激励他积极备战高考。综合全案考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缓刑,让其回归校园。”
高考前夕,赵某又给申建宁写来了一封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高考的憧憬与焦虑。申建宁及时找他谈心交流,帮其排解压力,鼓励他不要背负过重的心里包袱,全身心地备战高考。申建宁带着一份成就感且高兴地对记者说:“最终,小赵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理想中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