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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3月10日实施,一些车主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领取还存在一些疑问,记者为此采访了市环保大气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申领“黄绿标”的方式有三种,车主可到33个检测站、22个发放窗口以及有条件的4S店免费申领。
根据规定,凡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均可申领标志。经定期检验环保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取得“黄绿标”的机动车可以在规定的相应区域通行。
为保障机动车车主领取“黄绿标”,本市采取就近办理、就近领取、4S店办理等方式,方便广大车主领取黄绿标。一是检测站领取:今年7月1日前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二是环保窗口发放:今年7月1日前不进行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可就近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黄绿标”;三是4S店办理:支持具备条件的4S店在售车时随机动车牌照一并代车主办理,具备条件的4S店可到市环保局办理申领手续。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3个检测站、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的地址可查询天津环保政务网、天津环境网)
“黄绿标”发放时间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全面的发标工作。“黄绿标”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定期检验的有效期一致;今年7月1日后,“黄绿标”的更新、发放随机动车定期检验一并进行。(通讯员闫平善记者孔令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