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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把工会维权工作落实到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各个环节,正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新课题。应该说,我市提出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新格局,对工会工作的运作方式提出了更新的要求。
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工会服务窗口,这无疑是对工会工作运作方式转型创新的一种有益探索。如果说行政区域内建立行政审批大厅是为了实现政府各部门工作的高效,目的是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话,那么工会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则一方面体现了为企业服务高效便利的宗旨,如将工会办事指南、建会所需程序表格和办事流程等均在窗口及行政审批中心网上予以公示,申请建会人可以采取格式文本及网上电子邮件索取建会文件等工作方式的实施;另一方面,更是为了实现工会维权职能的“前置”,促使企业确立一种现代经营的新理念,即职工权益的维护与企业发展必须是同步并行的。
过去,企业在其成立、运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哪些事项是行政审批事项,哪些事项是行政机关要求的,至于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等则是可有可无、是可以被忽视的。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工会工作“窗口”,很大程度上促使企业改变了过去对工会工作缺乏重视的态度观念,使企业经营者把建立工会、确立企业内部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进行集体协商等职工权益维护的事项,置于与行政审批事项“并行”的认识高度,进而从源头上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防止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发生,这对更主动地维护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我们在对这种工会工作运作方式进行探索创新的同时,一定要避免把工会的工作行政化,特别是行政审批化的倾向。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工会“窗口”,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通过加强与行政各部门的合作,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来促进企业及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我们期待各级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建立工会大服务格局上,不断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