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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8日电:日前,为互相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侦监工作水平,蓟县检察院与武清区检察院就侦监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两院侦监部门负责人分别对蓟县检察院2011年侦监工作情况做了总结交流,就如何进一步促进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行了探讨,并对以后如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达成共识:一是要强化沟通,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公检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案情分析会、协调会,交换观点,达成共识,消除思想疑虑。通过引导侦查活动促进公安机关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切实解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现象。二是要及时跟踪,确保立案监督效果。针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现象,加大案件的督办力度,对监督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督办。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能力。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加强岗位练兵和案件研讨。
通过本次交流,对两院侦监工作加深了了解,在分享工作经验的同时,提升了法律监督意识,为今后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