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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瘦肉精”事件,给企业“上了一课”。(新华社资料图片)
曾两次提案力主废止面粉增白剂的全国政协委员冯平今年建议出台畜禽屠宰法
[原因]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及违法成本过低
[措施]增加违法成本、提高法律威慑力
[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源头的安全控制和保障体系的建设
华西都市报记者陈诚阮长安邓宇北京报道
在一些网站发起的两会热点问题调查中,“大力整顿食品安全”话题百姓关注度高居前列。今年“两会”,曾经两次提案力主废止面粉增白剂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再提食品安全提案——出台畜禽屠宰法,完善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冯平说,“虽然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的放心肉工程,但生猪源头信息缺失、屠宰加工缺乏监管,注水肉等问题仍然存在,要想彻底改善畜禽屠宰行业的环境,肉类食品安全就必须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
现状瘦肉精禁而不止
“在生猪屠宰行业,现在成文的是2008年国务院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配套的《条例实施管理办法》,但是执行过程当中频频被打了折扣。”冯平说,首先,生猪源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条例规定了屠宰检疫的权利,没有明确责任人。屠宰检疫由农业部门负责,肉品质量由商务部门负责,即使在同一条屠宰线上工检商务同时检验检疫,都管不到位,管理的缺位和重叠将影响产品质量的安全。
冯平举例说,像瘦肉精问题。从1997年农业部就已经开始下文禁止使用瘦肉精,到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针对β兴奋剂类的包括来客多巴胺等七种可以用于瘦肉精的药物和抗生素残渣、精神治疗的药物在饲料中的使用。到2006年和2009年,
农业部相继又发文严禁瘦肉精在饲料中的使用,但是一直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效果。
原因违法成本很低
“我想这个可能跟它的法律地位有关系,虽然几个部门联合发文,但跟法律法规可能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冯平说,虽然新颁布的《刑法》规定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到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在管理时往往以罚代法,违法者违法成本很低,这是加工病死猪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它一些违法行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建议出台畜禽屠宰法
冯平在提案中建议,屠宰应该是有具体的法规规定,内容应该有可操作性,并且将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赔偿制度等等都写入法律,“这样好操作”。
“食品安全管理从目前来讲,要加强法制,立法后加强执法。长远来看是转变发展方式,现在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化。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还是为了数量大,那其他东西肯定顾不过来。”冯平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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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长达10年之久。冯平可能不是主张废止面粉增白剂的第一人,但是没人会否认是他最终促成了面粉增白剂告别市场。
去年3月,卫生部发布公告称,从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面粉增白剂,同时全面禁止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销售面粉增白剂。
代表委员热议食品安全:打好“保胃战”要从“头”管起
如何替老百姓打好这场“保胃战”,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间引发热议。
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原因何在?代表委员普遍反映,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及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现行法律法规在可操作性层面仍需完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副局长葛志荣这样认为。
增加违法成本、提高法律威慑力,在代表委员们中间也有很高的呼声。“在目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必须重拳出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蔡威建议,应当设立违法禁业条款,通过严惩重罚的方式有力打击食品犯罪和违法企业,真正树立起法律的威严。“违法企业要被罚到倾家荡产,一旦违法就不能被允许二次进入这一行业。”蔡威说。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食品源头的安全控制和保障体系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和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等表示,必须解决“多龙治水”的问题,对监管部门“做减法”,做到全程全面监管,确保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
据新华社
国务院:严惩地沟油瘦肉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高发领域作出具体的安排。其中,根据安排,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并加快制定保健食品监管条例。
各方观点
蔡威委员:违法企业要被罚到倾家荡产,一旦违法就不能被允许二次进入这一行业。
钟南山代表:必须解决“多龙治水”的问题,对监管部门“做减法”,做到全程全面监管,确保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