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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违者一律免职或待岗。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桐乡相关部门了解到,3月2日,桐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向桐乡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桐乡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发布了《桐乡市从严管理干部“三大纪律”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三大纪律》)的通知。
据悉,地方出台专门纪律严管干部,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为何要出台这个制度?桐乡市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更好地打造勤政、廉政、能政“三合一”干部队伍,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昨天,记者在翻阅《三大纪律》时,发现根据行政级别不同,对违反“三大纪律”的干部,处罚也有轻有重。
例如,干部参与赌博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属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其他干部一律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属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其他干部一律待岗。
桐乡市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处罚不同,原因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三大纪律”应该做好表率。
“三大纪律”如何认定?《三大纪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对干部赌博、酒后机动车的认定,以公安机关处罚为准。2、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认定,以桐乡市效能办查实为准。
同时,《三大纪律》还规定,桐乡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本报通讯员陈洪标
本报驻嘉兴记者竺军伟